“原来这玩意儿叫哑喉粉。”
包拯将右掌托起,用两根指头将哑喉粉用力搓了搓。
“曹飞云,你就没想过我为何会怀疑你吗,难道只因为你是郭德光的弟子,然后又在六槐替郭德光沏茶的时候,刚巧去了一趟茅房吗?当然不是,我之所以会怀疑你,是因为你在茅房门口跟我撞了一下之后,不小心在我的衣襟上留下这种粉末。伊始,我还并不确定这玩意儿是毒药,因此便请金知县出手试探你是否去过茶房,果然,你小子不是个好货,一试便露出马脚,如果我没猜错,你之所以神色慌张的跑去茅房,想必是为了尽快处理掉未用完的哑喉粉吧。”包拯推理道。
“你这是污蔑,哑喉粉是你拿出来的,又不是在我身上搜出来的,你怎么捏造都可以。”曹飞云觉着自己还可以再抢救一下,激动地辩解道。
“倘若你没和我撞那么一下,我还不会如此确定。可经过那么一撞,连我衣襟上都沾了哑喉粉,你身上不可能没有。金知县,我请求搜曹飞云身,凡有接触,必留痕迹,这叫罗卡……啊呸,痕迹定律。”包拯故作高深道,前世看《法证先锋》的时候,他就觉着欧阳胖胖讲这话时特别酷,故而在此,照搬过来,窃为己有。
金知县听包拯不急不缓,将案情徐徐推理而出,临了还讲出一句高深莫测的话,心底十分欣赏,此时他见包拯有所要求,当即要应允落实,请衙役搜身,却被曹飞云拦下。
“不用了,小人认罪,这位公子所言,句句属实,郭德光正是我毒死的。”曹飞云深吸一口气,坦白道,他之前所倚仗的,无非是包拯没凭没据,可此刻若是搜身,定会如包拯所讲,搜出哑喉粉末,露出马脚,倒不如直接认罪干脆。
“混账,还不如实招来。”金知县大骂道。
“小人自幼丧父,由老母亲养大,因此拜郭德光为师后,便将他当作亲生父亲对待,师傅原本也是极为疼爱我的,还曾许诺,待我成角之日,便把明珠许配给我。可就在上个月,我师傅他为了续弦,迎娶眼前这个女人,竟将明珠以两百贯钱卖给一个富家公子哥当外宅。”
曹飞云说着,伸手指了指黑纱遮面的郭王氏。
“你个欺师灭祖的混账。”郭王氏也非善茬,当即尖声回道。
“闲杂人等住嘴,不可咆哮公堂。曹飞云,你且讲下去。”黄县丞在一旁向郭王氏喝道。
“我是打心眼里喜欢明珠,因此一发现她被卖身,便跑到鬼市去买了这哑喉粉,原本,我并没有打算杀师傅,据卖药的说,这哑喉粉只能将人毒成哑巴,师傅是吃开口饭的,且他膝下无子,只有我一个徒弟,若是被毒哑了,便再没有挣钱的能力,彼时,我扮作孝顺徒弟出面替他养老,便可以顺水推舟迎娶明珠,好叫明珠不再委屈自己,给人家做外宅。怎曾想,这哑喉粉竟是如此剧毒,只一丁点,便要了郭德光的性命。”曹飞云眼含泪光,一面讲,一面不时望向明珠,那眼神分外温柔。
“飞云哥……”
明珠听曹云飞陈情,似乎有话要说,却被金知县打断。
“曹飞云呀曹飞云,你竟然想娶一名给人做过外宅的失洁女子,你难道不嫌脏吗?”金知县骂道,他是两榜进士出身,自幼饱读经书,眼中揉不得沙子。
“呵呵,大人此言差矣,我对明珠之情,天地可鉴,日月可昭,又岂会在乎她的出身。”曹飞云理直气壮道。
“住嘴,你这混账欺师灭祖,却毫无悔意,真是恬不知耻,来人呀,先将他重大二十大板。”金知县命道,然后抬手向堂下掷签。
“徒弟给师傅下毒,贵圈还真是乱呀。”
包拯小声吐槽,心中却惴惴不安,眼下曹飞云已经认罪,可雨落梅花案还未显示完成,我真是日了锦屏山咯,曹飞云说他只想毒哑郭德光,倘若他所言非虚,或许凶手真的另有其人也说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