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现在置身荒原之上,这里除了草,就没有别的生物了,连一个可以避身的石头都找不到,当真是一望无际呀!
这里的草原清幽翠绿,草势肥沃,可不见一只牛羊,当真是奇怪。
要是平时,她说不定还会停下来感慨两句天苍苍野茫茫什么的,而现在,还是保命要紧呀!
大概离开森林五公里左右,就在莫无笙要绝望的时候,她终于又看到了希望,几乎让她泪流满面。
前方不远处,有一个大大的村庄,看着很是荒芜,毫无人气。
以莫无笙活了二十多年的经验来看,那应当是个传染病隔离村,跑近后见村门口摇摇欲坠的牌匾上写着几个大字——天刑村。
天刑?麻风病!
莫无笙嘴角勾起一抹笑,就差点手舞足蹈了,这算是天都在助她吗?
后面的士兵穷追不舍,眼看就要抓住着小崽子了,千钧一发之际,莫无笙毫无犹豫,直奔向村子,小短腿飞快的摆动着,进了村门。
后面的士兵见了,几个欲跟着追上来,被身后的人拉住了衣领。
“你想死呀,那是天刑村!”
“我知道,可要是不进去怎么抓住她呀?”
“你怎么这么笨呢,天刑村!有几个人进去了是可以活着出来的?”
一个人高马大的士兵头头戳着那小子的脑袋,恨其不争。
“可这样便也得不到她的尸首了呀,那赏银还不是拿不到。”
“说你笨你还不承认,我们就在这外面守着,她也出不来,到时候人死了,送附近的乱葬岗去,想要尸首,不是轻而易举的事?”
“还是老大聪明,小弟佩服。”
那小子恍然,被骂了也不生气,笑嘻嘻的奉承着士兵头头。
士兵头头傲娇的接受了部下的夸奖,嘴角扬得老高,一派趾高气昂的样子。
“你去附近的镇上找些吃的来,记住,别让三营那群崽子看见了。”
“老大放心,我去去就来。”
那小子挤眉弄眼的,很是会心的笑着。
赏银什么的,当然分的人越少越好。
村外,一群人打着算盘,但莫无笙肯定是要让他们失望了,因为她进来了,短时间是不会出去的。
就宓银枝的记忆里来看,麻风病,在古代称天刑,在这个时代是属于绝症,染病者手脚和皮肤会溃烂萎缩,面部坍塌,其惨状极为恐怖,所以麻风病被认为是上天对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惩罚。
因其传染性极强,所以人们都是谈之色变。
从这个村落的偏僻程度便能看出,当地人是有多排斥麻风病人了。
没有了跟屁虫,莫无笙走得相当悠闲,东瞄瞄西看看。
这里的生存条件相当差,一片荒芜,房屋破旧,都是枯草黄泥临时搭建的,大风刮过,有种摇摇欲坠之感。
莫无笙向里走着,时不时能看见几个残疾枯瘦的老人。
他们不是手指蜷曲无法伸展,便是胳膊腿上溃烂,溃烂的地方流着脓血,面积极大,看起里甚是恐怖。
更有甚者,在溃烂的地方还能看到新生的幼蛆在里面翻滚,蠕动,恶心瘆人。
一般人看到这些恐怕是要吓吐的,奈何莫无笙是个外科医生,经常见到这样的场景,早已见怪不怪了。
在现代的时候,她也去过麻风病村坐诊,那些严重的病人,都是她主刀切脓或者截肢的。
莫无笙身为医者,自是有很多方法预防的,也不担心传染,所以她是有长居于此的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