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24 墨池苑(1 / 2)将夜之守护叶红鱼首页

秋风萧瑟,眨眼就入冬。金帐王庭最近一直都很恼火,总是有荒人的小股人马骚扰岷山附近的营地,有时候甚至会纵行千里进入草场劫掠。

还有线报称有骑着巨狼的荒人袭击他们,想到巨狼,金帐王庭就很难受。荒人加狼群,基本没有人是对手,可是最恶心的是数量不多,极其稀少。

以至于,大唐和西陵根本不理会这些事情,甚至那个傲慢的大唐还阴阳怪气的奚落了金帐王庭的骑兵。

那些金帐王庭的将军也很郁闷,狼骑怎么追?战马看到巨狼就腿软。不过,被抢的东西也不多,就不去在意了。

令唐人舒服的是,即使和金帐王庭驻扎在一起,只要插上唐的旗帜,就不会被荒人劫掠。甚至会友好相待,即使是唐人的商队和匈奴的商队走在一起,都不会去骚扰。

这些商人和官员回去长安之后自然是拿着这些资历,大吹特吹。导致一个风气,朝廷和百姓都认为,大唐国立强盛,就算是蛮夷的荒人也不敢惹。

现如今,荒人部落已经不再分散居住,有规律的分配住址,统一管理,在天弃山脉的一处回暖的山坳,荒人比邻而居。

依靠着天弃山脉的资源,荒人自给自足,分工劳作。荒人不再是全民皆兵,各有所长的皆有工作。虽然还不是很发达,但是荒人部落再也不是那个指挥吃水煮羊肉的原始部落了。

病了也不再像以前一样,随便处理一下,靠着强大的体质和偏方熬过去。荒人部落有厨师,有医生。简单是分工而做的模式已经形成。

最主要还是依靠着不死妖凰的火焰维持着整个部落的运转,凤和凰已经成了部落的半个信仰。偶尔还会有见不得光的交易和荒人进行,天弃山脉的药材十分稀有,总有人冒着危险和荒人交易。

叶凡看着部落已经发展的差不多了,也是也甘心当个甩手掌柜。和凤和凰约定明年夏天带她们去荒原见识见识战争,叶凡便一个人独自离开了。

从天弃山脉,沿着来时的路,不过是翻过岷山。叶凡想抄一条近道去大河国,对于途经过的月轮国没有任何兴趣。

听说月轮国这个佛国过的特别辛苦,但是叶凡也不在意,花痴还在迷恋着隆庆,月轮向来痛恨唐人,自己去不是找死吗?

向着大河默默前行,只要过了岷山范围就可以找代步工具了。于是,十里无人的岷山大雪山,出现了极其妖异的一幕,一只白色的大鸟只要一没有风雪便快速飞过岷山。

走走飞飞,叶凡越来越喜欢自己这个血脉了,翅膀并不是真的翅膀,只是从体内外放的一种念力的东西,叶凡称之为妖气。

即便是飞飞走走,叶凡还是历经了大半个月才走出岷山,好几次,叶凡飞错了方向,走错了路。

还好叶凡飞起来也不累,就是比较烦躁。终于过了葱岭,进入了南晋国内。南晋就是那个谢承运谢三公子的国家。南晋向来不是大唐对手,对大唐又爱又恨。

一路走走停停,不知走过多少山川大泽,多少兵关重地。进入大河国境内的时候,叶凡早就不是那个骚气的花花公子了。

浑身上下的衣服又旧又破,并不是没有钱打扮,而是叶凡有意扮演一个普通人,再加上心急于是没有在意这些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