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五见方先生如此执着,便知这个问题是躲不过去了,索性学胡思明嬉笑着回答:“我两个姐姐都被卖进城了,特别是……二姐,最喜读书,所以跟着学了一点。”
她这话自然漏洞百出,方先生微微轻笑的俊脸上也写满了不信:“小孩子不要说谎。”
一句话几乎将小五逗笑了。
她觉得这人虽然看起来世外高人的样子,实际就像供在佛堂里的神龛,什么生活疾苦都不懂。她余小五若衣食无忧,何必昧心说谎?可自穿越以来,为了少挨打要说谎;自偷逃进城以来,为了活下来要说谎,甚至为了找个差事做,连父母亲人都说不在了……个中滋味,若非亲身经历,谁能体会?
而这位板直了身体,挂着笑容一丝不苟装样子的方先生,竟然第一次瞧见她,就教她“不要说谎”?
她有了这样的念头,对这位方先生的敬畏之心化为乌有,整个人立刻恢复成穿着脏衣服沿街乞讨的小叫花状态,可怜巴巴真真诚诚求助似的看向胡思明:“我说的是真的。”
“我信我信,”胡思明立刻表明立场站在她这一边,还颇认真的瞪大了黑溜溜的双眼替他跟方先生解释,“她认识的人我都认识,除了卖进城里的两个姐姐,没人能教她读书识字。”
方先生挂在面皮上的笑容竟然深了些:“既如此,还真是有读书的天赋,”说罢对连连点头表示赞同的胡思明懒洋洋建议道,“那酒馆开门纳客,自是什么人都有的,你这朋友一个女孩子家,如何能清清白白立足?倒不如给她爹娘二两银子,将她买进你家,给你当个陪读的丫鬟……”
“我不想做丫鬟。”小五立刻反驳。
那方先生只拿眼瞧了瞧她,立刻了然般有气无力的说道:“你年纪还小,自是不懂这其中的利害——一则,你身为佃户之女,跟做丫鬟并没太大不同,反倒做丫鬟会比做佃户家的女儿日子好过些;二则,你连份保书都没有,却在城里谋了差事,是福是祸全看掌柜的为人;三则,你在酒馆打杂,做的是毫无盼头的差事——最好的前程是什么?掌柜的给你几钱银子?还是少掌柜看上你了,娶了你……”
“谋个差事而已,怎的还说上嫁娶了?”胡思明大惊失色,瞪大了眼睛瞧着方先生。
方先生方才说了那么长的一段话,整个人都像是累着了,重重喘了好几口气才轻笑着继续道:“这是最好的结果了,若说差的,被客人欺侮糟蹋了,掌柜的也不会管你。左右连份保书都没有,什么事都大可不认。”
别说胡思明,连小五此番听得都心惊肉跳。她对这世道并不了解,只凭着经验告诉自己不能做奴,生死荣辱都由别人做主,但方先生说的确实似乎有道理。自己一个佃户家逃出来的女儿,就比做奴更好些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