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
郑毅做完修行早课后,并没有离开房间。
他在内视自己的内天地,那里面充斥着一小片湖泊。
比起之前的本溪湖大小,现在已经翻了一倍,成为了二本溪湖大小,金灿灿的非常炫目。
换算的话,大概是......
一本溪湖为十五平方米。
二本溪湖,即为两个本溪湖的容量,就是两个十五的叠加,那就是三十平方米。
虽然他不知道二本的雷炁,在前世所看的作品里,算是多厉害的强者。
但是在这个世界里,他发现,二本的雷炁,却让他感觉自己真的好强。
以这么长时间对付妖物的经历来看,还没有遇到过哪只妖物,能够逼得他用超过0.01本雷炁。
那郑毅就无敌了吗?
何以见得,至少他本人并不认为自己就是无敌的存在,修行的路上,越是走下去,越是感觉自己的渺小。
虽说他对付妖物非常的简单,但是对付人呢?
或者别的其他什么非人存在呢?
所以,低调才是王道啊。
至少,郑毅不认为林德彪没有办法对付他。
时间当道,空间为王,这两大能力可是最顶尖的存在。
而林德彪那看似邋遢的老男人,却是拥有着静止时间的能力,在那样的环境下,谁敢说自己无敌?
呼出一口污浊的气体,郑毅站起身,伸了个懒腰,随即身上便噼里啪啦的响了一遍。
那不是扭到了,而是花费了三天的时间,以雷炁精炼身体后的成果,体质达到了人体极限的体现。
也就是正常成年人体质的五倍。
为了适应暴涨后的力量,郑毅不得不用雷炁包裹全身,避免出现磕破什么家具。
虽说现在挣到钱了,但勤俭节约是优良的美德,这个可不能丢。
拿起床上的腰包,打开来数了数,一共199颗金灿灿的空心铁珠,郑毅颇为满意的点了点头。
将其束在腰间,朝着楼下走去,再经过来林德彪房门时,郑毅停下了脚步,想着要不要说一声再走。
然而却听到房内传来的呼呼声。
郑毅摇了摇头,朝着楼下走去,还是不要打扰他了。
来到吧台,郑毅脸上的表情僵住了。
地上、椅子、桌面,全是甲壳类动物的外壳,还有啤酒瓶、瓜子壳......
看吧,这就是大龄邋遢男的生活习惯。
郑毅叹了口气,只好先将这里收拾好了。
“感觉我现在像个照顾老父亲的儿子......”
......
收拾好一切,郑毅将半人高的垃圾袋,拎到垃圾存放点后,准备到老羊的店里吃早餐。
忽然,迎面走来了一位三十岁左右的靓丽女子,一头橘黄色的微卷秀发,举手投足间都散发着迷人的气息。
清晨的阳光,洒在她的身上,显得她更加光鲜靓丽。
此人,便是小酒吧隔壁发廊的老板,丽丽小姐。
丽丽小姐一脸微笑的走了过来,甜甜的打了声招呼。
“早啊,郑毅~”
“早啊,丽丽阿......姐,今天起这么早?”郑毅不由问道。
个体营业户,除去需要进货补货以及做餐饮的,一般都不会在这个点数起来。
毕竟自己做老板了,什么时候上班,自己说了算。
丽丽小姐将手上的垃圾袋丢下后,颇为俏皮的转了个身。
“今天我要去上课嘛,所以就起早点咯,女孩子出门总需要些时间来打扮一下的嘛。”
对于这一点,郑毅点了点头,表示赞同。
前世,曾经有位仁兄约女朋友上街,在女朋友的楼下打了足足三个小时的游戏,这才把女朋友等下来。
结果那位兄弟,以手机没电,需要充电的理由,取消了约会。
当然,也有可能说夸张了。
但女孩子出门确实需要时间打扮,选衣服搭配鞋子、洗澡、洗头、化妆等等,都是需要大量时间的。
“丽丽姐,你是去上理发培训课吗?”
“不是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