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值春末夏初,花园子里百花开得正好,半扇湖也是绿荷亭亭,葳染一片。
可恨慕容修占了院子,她就不大好出去了,整日在阁子里捧着本医术看,身上皮肤倒是养的越发白润了。
相府大小姐看书,二小姐罚禁足抄书,倒给了慕容修自在。
经常出去走走的,反是王文鸢。她身子一天比一天好了,除了身体羸弱肤色苍白之外,其余看上去已经越来越和常人无异。
这日,洛央正读着书,一个丫鬟忽然抱了只眼睛圆滚滚的小狗来,“大小姐,这是前院送来给您解闷的玩意儿。”
洛央只当是爹爹送来的,好生和小狗儿玩了一会儿,还吩咐要一个抱狗的来。
府里管事儿家的媳妇儿慌忙拜见,说相府素来不曾养狗,需要去人牙子再买个会养狗的孩子。
洛央听这口气便长了个心眼,当时就把那个抱狗来的丫鬟叫来敲打敲打,这一问不要紧,原来手中的狗竟是慕容修的书童给的。
不仅如此,洛央手中桃花扇、身上的玉带、连最近刚上手的那对紫罗兰的镯子,都是慕容修的书童带的。
洛央气得怔了。
一旁的灵素讪讪的,打趣道,“我们还当是相爷赏赐的呢,原来是慕世子!他是要干嘛,替相爷养着我们大小姐么?”
洛央气得要死要活,站起来,把钗环拔了,玉带解了,手中的扇子也扔了,团了个包袱弄作一团。
“把这些都还回去!”
爹爹也是老糊涂了,好好的,让慕容修在院子里晃来晃去,还在眼皮子底下给自己女儿送东西?
她还没嫁人呢!
初桃看着大小姐气得满脸通红的样子,慌张答应着抱着包袱出去了。
灵素泡了清心消火的茶来,洛央没喝几口,就见到初桃跑回来,跪在地上。
“大小姐……那边儿说,你脚上穿着的镶南珠莲花双鱼绣鞋也是他的……”
洛央差点儿将杯子捏碎,咬碎了一口银牙。
灵素小心推了推洛央,“大小姐……”
洛央伸手便脱了鞋子,扔在地上。
“给他送去!我不稀罕他的东西!”
她就说最近爹爹怎么忽而考虑周到了,天热送六安茶,吃撑了送老君眉,还多了好些云锦的布料一并许多内造绢花之类的小玩意儿,原来……原来……
这么一想,真不知道身上到底多少东西是那恶人的了!
足不出户还能被人这样惦记着,洛央最后一点儿遐思也荡然无存,恨不得想立刻去院子里捉他,好好质问他为什么这样待她。
“大小姐,慕世子什么都没提,倒是他下人多嘴说了,这些都是慕世子送给老爷的东西,老爷又顺手分下来的,不光咱们有,莹儿小姐那、夫人、姨娘们那儿都有。这是慕世子给老爷的心意。”
全都有……并不是独独偷送她的。
洛央还大张旗鼓将所有穿过用过的东西都还给了他。
鞋子拿过去的时候,还是热乎着呢!
她想象不出慕容修看到东西时候精彩的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