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密斯先生大概不知道我是谁,我是精武门的馆主唐宁,而我说的,都是真的。”
“你就是唐宁!”
对于唐宁,史密斯还是知道的,毕竟敢光明正大的杀死东瀛人的,唐宁是第一个。
所以,听到唐宁身份的史密斯倒是有点好奇了。
“不知道唐先生说的生意是什么生意?”
“药?”
“药......,你是说福寿膏?”
福寿膏就是鸦片,这个时候,要说什么最赚钱了,那无疑是鸦片了。
所以,史密斯第一反应想到的就是福寿膏,不然的话,还有什么能够赚百万的英镑。
不过,唐宁说的药,明显不是鸦片。
“史密斯先生,我说的是真正的要,战场止血的药!”
唐宁不得不加重语气,因为鸦片在**是一个禁忌,虽然有很多人在抽,但是唐宁是坚决不会碰的。
听到唐宁这话,史密斯立刻就知道,是他想歪了,唐宁说的真的是药。
得到这个结果,他的兴趣又下来了。
“止血的东西,我们也有的,我们的药酒就可以止血,怕是你这生意找错人了。”
这个时候,西方的止血的方法很简单,就是使用药酒,然后包扎起来,然后等待着伤口慢慢的好转。
甚至生了病,要么祷告,要么采用放血的方法治疗。
其中也不乏使用草药的,但是他们对草药的认知并不全面,经常使用错了药材,所以那时候的死亡率很高。
很多战场的士兵,受了伤就会感染而死,因为他们虽然除菌了,但是伤口简单的包扎根本得不到治疗。
完全是靠自愈能力,慢慢的好起来的。
这些,都是唐宁在欧洲的时候了解到的,所以,他觉得他的金疮药很有市场。
“史密斯先生,你们的药酒,只是有消毒的作用,最后让伤者不受感染,然后让他们自己好起来。”
“不过,我手中的药确实真正的药,他能够让受伤的地方快速的愈合起来,这是我们的秘方。”
“快速愈合?”
“是的,甚至我运功加速药力发挥作用的话,几分钟就好了。”
唐宁此时语气很肯定,言辞凿凿让人信服,而史密斯也感觉自己的心在萌动。
在战场,一般受了伤是要退下来的。
现在的医疗根本没有发展起来,严重一点的开创性伤口,就足够让人半废了,因为伤口越大,止血越不容易。
一但流血过多,整个人都会是萎靡的,甚至一两年都养不好,有的还会有生命危险。
而快速愈合和快速止血,无疑是军队需要的。
唐宁要做的生意,就是军队的生意,军需才是真正的大市场,这一点不止唐宁知道,史密斯也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