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候天已经全黑了,也好,只有在黑夜里,这种伪装下,才能自由一点,没有保镖,没有摄像机,没有记者,更没有突然冒出来的黑衣人莫名其妙的袭击。慕容鸾看着自己一身的太妹装扮,野性十足的叛逆表露无疑,可是一切外在条件都符合后,她却不知道自己要干嘛了,看电影?去游乐场?去KTV?去逛商场?这些好像都不是一个人做的事情,慕容鸾先给自己买了一大杯草莓味儿的冰激凌,然后慢慢的舔着,慢慢的想着,天时地利人和的时刻,自己该干点什么。
蓦地,她像是发现什么新奇有趣的事情似的,一脸兴奋的看着不远处的那个大男孩,怀里抱着刚刚从飞驰而过的车子下救起的一条脏兮兮的流浪狗。
刚做完兼职的朴瑾推着车子要回离这里不远的家,他不想骑车子那么赶的回家,当他看到这条脏兮兮的又可怜的流浪狗不知危险的跑到马路中间的时候,便停下了车子将它抱回来,可谁知不远处飞驰而来的车子并未减速的冲了过来,他眼疾手快的伸手捞住小狗退了回来,险险的避过了车子,却招来了车主的谩骂。
“小子,你找死啊,妈的!”车子在主人叫骂了句后并未稍作停顿就直接扬长而去。
朴瑾看着那辆车子,并没有慕容鸾想象中的变得怒不可彻,满脸红光的受辱模样,也没有愤恨或鄙夷的表情,该怎么说呢,他就只是一副面无表情凉凉的看着那辆车子,连冷冷的都谈不上,仿佛那人骂的并不是自己,置身事外似的,可慕容鸾却看到了他变得异常幽深的瞳眸,坚定亦或是冷漠坚韧似的,散发出来那种让人觉得不容忽视的气势,她觉得这个男生肯定很会隐忍,或者说是内敛的可以,深沉。那么通常这种人的心机都很重,也最惹不起。因为有时候不会知道他会在什么时候从温顺的羊变成毒蛇咬你一口,这绝对不是危言耸听,不过这种刺激却能让她兴奋。慕容鸾能确定,他绝对是个有趣的人。
扶起了地上的车子,朴瑾一如刚才一样,慢慢的往回走,这种时刻,最适合他忘却一切责任与野心,他为自己选择了一条孤独又阴沉的路,并且一无反顾的走着,自己给自己压力,恐怕承认早已经受不了了,他却像干燥的海绵放进水里吸水一样轻松。
慕容鸾没想到会再次遇见那天晚上碰到的那个有趣的男人,他竟然是圣大的学生,看来她不应该感到意外,果然一副好好学生的样子,干净的衬衫跟牛仔裤,老旧的书包与单车,不过令慕容鸾有些觉得不顺眼的是他身边的那个百合花一样安静纯洁的女孩,很漂亮,高挑的身材,娇美的五官,温柔的表情,他们在一起没人会以为不是情侣吧,这让她觉得有些生气,像是自己的猎物被别人猎取了般的无味。尤其他们一副甜蜜开心的样子,她一直觉得她所想的那种背负太多而阴沉的人不会如此的让人觉得干净,温驯,更不会有自己的爱情,这样的温柔不该会出现在他脸上。
所以,感觉就像是咖啡因一样让人一旦尝过就控制不住,慕容鸾突然之间很想知道他的所有的面目及秘密,人就是这样,控制不住就像飞蛾扑火一样的去迷恋本该不属于自己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