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营里一片荒凉,少数的兵士搬运粮草,几个老兵慵懒坐廊檐下怀抱大壶满脸通红,看样子许是已经喝了很不少,见我和春晓这两个生人,也不厌烦,看一眼便不再看,其中一个腿上浮着黑色的深坑周边生出新生的红肉,仿佛昨日刚刚生出来的一朵花。
因我心里早有准备,并不觉得任何不妥,镇却觉得恶心不止,大成见我们甚是狼狈,便温言细语安慰道:“两位兄弟初来乍到,这里确实有股子难闻的气味。”我不觉失落,漫长雄关,却也是白骨驻守方能有御座和百姓平安。
“大成,我们兄弟两个没见过世面,以前只知家里难过,央父母讨肉吃,却不知这平安竟是这样换来的。不知你家里还有什么人?是为什么来的?”
大成见我伤感,也并不避讳,直接道:“家里父母早亡,自小跟随叔父讨生活,后国家征兵,我没有去处便跟着叔父来到此处。”我见他脸上毫无伤感之情,心里想着,“这孩子也太坚强了,这么的小便在军营,连个将来也未必见得有。”我思忖出神,镇揪我衣角,我赶忙问他:“可曾读过书?”
“我都这样了,哪里还读什么书,也就会写自己的名字罢了。”听得有人叫他,他就急忙跑了,我与镇站在原地,正愁没有落脚处,听到有人喊我,便顺声过去。
“乐善兄弟,你与镇兄弟跟我走,我给你寻了一个住处。”他言语不多,但显然也喝酒了,我与他分开也就一刻钟,怎么的就见他脸红脖子也红了。
“方大哥,我们兄弟两个住处倒是可以简单些,只是不知以后能够干什么,这军营里的粗活兄弟我都能干的。”我也不敢再胡思乱想,也好生的计划自己来此处的目的。
“活计也不用你做,你可会写字?”方顺直直的盯着我的眼睛。
“会的会的。”我赶紧回答。
“今日你便与我到教场里,我们这里有一个会写书信的兄弟上次打仗死了,眼下正愁没有人会写家书呢!”见他乐呵呵的,我也就径直跟随他走。
过了两三处破烂不堪的矮屋子,随处可见驻守的士兵,值班站岗巡逻,虽是一座城,但感觉一篇荒凉,人烟稀少,经过这样热的中午没想到傍晚时分却是寒气逼人。
一件不大的屋子,打扫的干干净净,相比这里的主人定是一个十分热爱生活的人。
一个简单的木头桌,中间有好几个孔,看的出是射箭的痕迹,桌腿是修过的,而且其中有一条桌腿不沾地面。周围除了几把椅子,还有一张将就能够睡人的床,其余的都没有了。
方顺说:“这里原来是我们一个小保长住的,他在送信路上被杀了。”我低沉哦了一声,春晓脸色却越来越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