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顿早餐沈云几乎是看着林雪和沈小雨吃完的。
这两个组合在一起,简直就是一对完美的吃货PC组合,没有什么是一个鸡肉汉堡不能解决的问题,如果有……那就两个。
特别是林雪,沈云一直觉得她挺文静挺斯文的,应该属于那种比较高冷的类型,没想到在食物面前……居然也没能抵挡住食物的诱、惑,暴露了吃货本性。
“啧啧啧……太好吃了,简直太好吃了,这块鸡肉,啊……实在是让我欲罢不能,不吃都不忍心啊……”
林雪一边啧啧称赞,一边吃着鸡肉,早就已经将沈云放在一边了。
沈小雨还好,偶尔递过来一块鸡肉,说给沈云吃什么的……
……
“哎!看不出沈云手艺这么好,要是今后每天都能吃他做的早餐就好了。”
沈云兄妹道别之后,林雪站在门口目送他们离开。
自从吃了沈云做的早餐,她觉得自己以前吃的根本不叫早餐,简直就和泥巴差不多。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沈云始终不是自家人,离开是不需要理由的。
“沈小雨,你在家做作业吧!哥哥去看看小姐姐。”
这个周末只剩下一天时间了,送沈小雨回家之后,沈云换了一身衣服。
这两天赵丽英的电话一直打不通,他隐隐觉得有事情要发生,决定却剧组看看。
“嗯!沈云沈云,你放心,沈小雨一定会乖的,会好好做作业的!”沈小雨虽然不想离开哥哥,但她很清楚,除了照顾自己之外,沈云还要工作。
她不能像一个小孩子一样无理取闹。
看着乖巧的妹妹,沈云凑过来摸了摸她的秀发,一时哑语。
对这个妹妹,他亏欠的实在是太多了。
如果可以,他宁愿一辈子留在妹妹身边,照顾她,守护她,呵护她。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沈云不小了,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
在这个年代,结婚就意味着购房购车,他是一个男人,不能没有工作。
受点苦受点累就当磨练自己了!所以……剧组这份工作,他不能丢,也丢不起。
沈云的摩托车当天被开去剧组了,离开家之后,他打算步行去剧组,距离也不算太远,能省一点就省一点儿。
“嗡……”
忽然,刺目的光芒从前方照射过来,一辆汽车像一头凶猛的老虎一样横冲直撞过来。
刹车尖锐的声音和轮胎与地面摩擦的尖锐声。
“白天还开灯,有病啊!”虽说这段路光线不好,但也还算看得清,对面行驶过来的汽车却一直开着大灯,一直到轮胎抓地的声音停止,汽车稳稳的停在他面前。
沈云这才看清楚,这是一辆豪华跑车,开车的赫然是谭思成,副驾驶的并不是白珍珍,而是风月剧组一个身材长相都姣好的女孩,沈云认识,叫陆雨琪,当初沈云在陈导身边大红大紫的时候,这个女孩给他发过短信,说请他吃饭,然后……
当然,陆雨琪的想法就好比司马昭之心。
娱乐圈的女人,都是些什么东西。
沈云还不清楚?
他不喜欢这种水性杨花的女人,拒绝是在清理之中。
想不到她居然跟谭思成走在一起了,果然人渣配人渣,完美组合啊。
陆雨琪用一种高傲的眼神居高临下看着沈云,就好像很瞧不起他一样,那种蔑视般的眼神好比在说……这是跑车,你买得起吗?穷鬼!
沈云自然看得出陆雨琪心中的想法。
以他现在的能力确实买不起。
但是,并不代表今后买不起。
所有的窘境都是暂时的,人若不死,终会出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