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已替换】007(1 / 1)降临首页

曦光回了出租屋,最近她和人同住,说起来挺有趣,室友大概以后能做她小嫂子。    推开门的时候,他看到原本应该“有事不能送她”的自家老哥,正端端正正坐在她那出租屋的房子里。厨房里刺啦刺啦传来炝菜锅的声音。    曦光愣了有几秒钟,看着提着勺子从厨房出来的女孩子,立马表示,“啊,我还有事要出去,我就是回来拿个东西。”    她小旋风一样从门口旋到自己卧室,背了把吉他,又小旋风一样旋出门去。    出了门她给老哥发消息,“怎样,你妹妹够不够意思?”    姜博言回她,“回家给你加鸡腿!”    “欧了。”    ***    曦光抱着手机乐了半天。    她从小就觉得,自家老哥天生嘴欠,性子又冷又傲,是个注孤生的人。    怪她那时候太年轻,其实大多时候,再离谱的人,都有更离谱的去配。    就好像商场里琳琅满目的商品,你觉得卖不出去的东西,不见得就没有市场。    比如自家老哥,即便是个注孤生的性子,桃花常开又常败的人,居然动作还挺快,这么快就“登堂入室”了,嗯,这个登堂入室,就是字面上的登堂入室。    那女孩叫余笙,比哥哥小三岁,两家一向有来往,印象里和自家那位注孤生的哥哥天生不对盘,每次见了就算不吵架,也是互相挤兑的场面。    是以突然有一天她得知那两个人一夜醉酒成事,然后老哥突然雷霆手段,速战速决打算把人拿下的时候,她十分感慨,缘分这个东西,真是奇妙得很。    ***    说起来缘分,曦光就想起秦斯年,她觉得她大概跟秦斯年是没什么缘分那种人,她从小住在香港,每年为数不多的时间回内陆跟爸妈一块儿住,虽说两家人上一辈往来还算紧密,可她第一次见他的时候,已经十七岁了。    其实十七岁也还好,正是初初知道情爱怀着朦胧心思的年纪,那时候尚且年少,做起梦来百无禁忌,什么家世啊年龄的,都不用顾忌,喜欢就是喜欢,没那么多弯弯绕绕。    但第一次见他自己就比较狼狈,摔了个狗啃地不说,还哭得跟个小孩似的,他把她从地上抱起来拍落身上的雪渣子,眉眼里分明带着绷不住的笑意,哄着她说:“乖,别哭了,叔叔给你买糖吃。”    也没错,论辈分,她该叫他小叔叔,只是两家往上追溯几代都没有半分血缘关系,年纪虽然差了有八岁,但也不至于隔代,其实不计较那么多,她叫他名字也是可以的,只是他上来一句,“乖,别哭了,叔叔给你买糖吃。”    这辈分一下子就划拉开了。    按说正常的青葱少女,铁定是一口血喷出来,再生不出别的想法了。    不过曦光长这么大,虽然有许多的美德,唯独“敏感纤细”这个美德是绝对没有的,神经粗壮且胆大妄为,一直是身边人对她最忠实的评价。    所以他朝秦斯年下手的时候,她自己其实一点儿都没有意识到半分不妥。    喜欢就是喜欢,掩饰不了,也无需掩饰,反正她一向是这么觉得的。    她清楚地记得他走那天,她泪眼婆娑地拽着他的袖子依依不舍地说:“小叔叔,下次见面不知何时,我们加个微信好不好?”    他歪着头看了她片刻,似乎是分辨她那表情里到底藏着几分真心实意,又有几分坏心思。——虽然认识时间不久,可他却实实在在体会到了她随时随地吐露的坏水。    最后大约没看出什么,也就没说什么,掏了手机给她。    她喜滋滋拿着他的手机拨弄了一会儿,加上了,还在他手机上给自己设了个十分中二的备注,叫做九龙塘小仙女。    那时候她住九龙塘,因为机缘巧合去西安拜访亲戚,他又机缘巧合的去西安出差,应父母的托去那边拜访长辈,于是机缘巧合就碰到了一起。    他走之后,不过一周时间,她也就要跟着爷爷阿嬷回香港了。    ***    其实说起来,如果那时候没有要到那么个微信,可能他们两个缘分也就尽到这里了。    父母原本的打算是,送她去新加坡念两年书,然后再送她出国游学,她性子活泼好动,最喜欢满世界溜达,要她安心在哪里待着,她是待不住的,游学对她来说挺好的,她也觉得父母这安排十分合她心意。    只是没想到,有时候确实是计划赶不上变化。    临到去新加坡的时候,她又不想去了,临到考大学的事情,她又想回内陆了。    其实起因不过一句话,那时候她经常微信骚扰秦斯年,他有时候忙会不回她,但偶尔也会认真和她聊几句,有次不知说起什么,他忽然说:“你要是在内陆,我倒是能经常带你出去玩。”    她心默默动了动,生怕他反悔似的:“那说定了。”    所以后来她就想去内陆了。    老哥知道的时候很是挑了挑眉,“终于想起回来了?我还以为你在爷爷那里待着,乐不思蜀了呢!”    她心虚地应着,“我想你们了嘛!”    姜博言“哟”了声,显然是不信她鬼话。    ***    其实曦光出生之后,爸妈特别疼她,从小带在身边,后来她太爱闹腾,又喜欢乱跑,好奇心重的恨不得什么稀奇古怪的玩意儿都拿来探究探究,爸妈那些年工作挺忙,总觉得顾看不好她,爷爷奶奶在香港那边养老,平日里没什么事可做,就接她过去住着。    她爷爷是个十分风雅的人,看书抚琴饮茶摆弄花草,偶尔带着阿嬷出去游玩,做的事都颇合她心意,所以她就十分乐意跟着爷爷住。    她这个人,是个天生不安分的人,规规矩矩说话做事,她做不到,做不到其实也不是很大的过错,但她耳根子软,经不起别人劝诫和指责,她其实很讨厌事情不合自己心意,也害怕不合别人心意,但事情既合自己心意又合别人心意的时候毕竟少之又少,所以总显得不痛快。    爷爷不一样,他从不会苦口婆心劝她好好学习,也不会说你这么贪玩长大一定没出息,爷爷总是由着她的性子玩闹,说纯粹的快乐难得。    爷爷最常说的一句话是:看缘分,看造化,急不得,求不来。    曦光大致总结了一下,叫做——万事随缘!    用一个比较流行的词,叫做佛系。    ***    考大学的时候,她其实很没把握,自己功课挺差的,她也不是笨,甚至很有些小聪明,但小聪明和大智慧毕竟是不同的,所以她没什么耐性,也没定力,功课上大多浅尝即止,有时候连尝也懒得尝。    这其实也是一种笨,但和寻常意义上的笨又不太一样,所以她这情形,分外招人非议,比如妈妈的一个闺中好友,她称作连姨的人,每次见了她都会苦口婆心劝她好好学习,不要贪玩。    她考上音乐学院的时候,姨姨说:“好歹是个大学,以后做个音乐老师也挺好。”    听起来十分勉为其难。    不过她可能要让她失望了,惭愧,惭愧!    ***    她对未来没规划,活一天算一天,找一天乐子,大抵如此。    她对另一半也没规划,从前觉得自己一个人挺好,天南海北,一个人去走便没牵没挂,乐得自在。    但遇见秦斯年之后,她就觉得,他的另一半就该是这个样子。    但秦斯年是个什么样子,她其实也并不能确切地形容出来。    就记得他的眉眼,记得他微微挑眉时候,眼睛里细碎的笑意,记得他双手穿过她的腋下时的力度,记得他身上若有似无的冷香,记得他侧耳听人说话时眼里一贯的专注……嗯,记得很多,都是些细枝末节的东西,一点一滴,汇成磅礴盛大的欢喜。    她喜欢他,像上天给的征兆,突兀,但深刻。    没有缘分就没有缘分吧!她可以一点一点去争取。    ***    曦光去酒店开了间房,趴在床上打算睡的时候,她突然掏出手机给令晨打了个电话。    “令晨,你不要喜欢我了,我可能……不会爱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