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是一座小县城,背山面水,风景秀丽,民风淳朴。
北城老城区的一条小巷子中,青色的石条路被夏日曝晒着,发出阵阵热烟,一条小黄狗躲在一处屋檐下,拚命地吐着舌头。
这里是一大片高矮起伏,相连在一起的百年老屋,屋顶翘角飞檐,红瓦叠起。
四五米高的外墙,部分墙皮已经脱落,露出了黄色的土坯,有些墙面因为长年受潮,已是生起了一块块墨绿的莓菌,甚至有的地方已经出现了裂缝。
这排老屋一看便是前朝遗物,已是颇有年份,按照规模来看,它以前的主人当年必然是显赫之辈,朝堂一流!
只是由于年代的流失,经过几代人的胡乱改造,正面的外墙被拆除掉,已是找不到了大门入口,犹如袒胸露肚的老汉,直接露出内里的大庭院。
一口老迈的水井,
几簇倔强的野草,
古意浓郁!
奇怪的是,老屋北面的一处屋檐上,却挂着一张牌匾“奈何书屋”,几个大字由于用的是廉价材料,已是有点脱色,显得有气无力,老旧不堪,倒是符合老屋的气质。
小路上的行人稀疏无几,看来这间奈何书屋的主人,肯定是奈何生意冷清了!
此时牌匾前站立着一道窈窕的身影,一身黑色衣裙包裹,显出了美丽的线条,一顶宽檐遮阳帽未能遮住她那精致的五官,
而最引人注目的是,她那无法掩盖的贵族气质,不怒而威,端庄雍容,令人不敢生亵玩之心。
“天启,你们快点!”
当此女子回眸一笑间,却又令百花羞愧,明媚异常。
原来她便是经过极乐园事件后,和刘天启相恋的杨梦蝶。
“兄弟,你真有福气啊!”
阿宾莫名地长叹一声,径自从刘天启的身边越过。
“哼,玩物丧志!”
朱小静瞪着一对死鱼眼,跟着越过。
刘天启摸了摸又有点发痒的鼻头,开始纠结于玩物丧志这个成语,用在这里究竟合不合适。
刘天启一行人在离开幸福疯人院后,终于到达了下一个任务地点,奈何书屋!
而杨梦蝶只是个意外。
刘天启在执行幸福疯人院的任务时,曾将情况告诉过杨梦蝶,当时杨梦蝶就争着要一起参加试练任务,不过,被刘天启以你不适合扮演疯子为理由拒绝了!
杨梦蝶此时正是和刘天启如胶如漆的蜜恋期,几天的分离便让她难以忍受,所以便找了个探望生病男朋友的理由,偷偷地找到了幸福疯人院,幸亏来得及时,要不然差一点就要和刘天启擦肩而过了。
一脸幸福的刘天启,随后跟上,有点责怪地说道,“梦蝶,我们可不是来旅游的,这次的任务很危险,你不应该跟来的!”
一本可以自动续写的日记本,
这种超越常理的事件,让刘天启不敢等闲视之。
杨梦蝶娇笑一声,“我知道啦!阿宾不说过了,这次也算是我的试练任务!再说了,不是还有你在嘛!”
杨梦蝶亲切地搀住刘天启的臂弯,俏娇的模样,让刘天启马上软化下来。
刘天启转头狠狠地瞪了眼罪魅祸首,“大师,我和朱小静的试练任务,是不是已经过关了啊!”
阿宾嘿嘿直笑,“其实试练任务的完成与否,并不重要!”
“不重要吗?”
“重要的是心性,成为强者的心性!
天启,我现在正式邀请你加入我们穿行者!”
阿宾难得一本正经地说道。
“我呢?”
朱小静难得主动说话,看来骨子里也是个好强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