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空悄无声息的从怀中掏出一把箭弩。只见箭弩小巧细致,做工精良,虽然每次只能射出一箭,且射程不过十丈,但胜在可以随身携带。他把箭弩对准太师欧阳绍伦的心脏,狠狠的射出一箭。 “咻!”的一声,短箭飞速来到欧阳绍伦身前,电光火石的一刹那,从暗处射来一把小巧的匕首,与箭矢短兵相接的瞬间,虽然改变了短箭的轨迹,却依然与欧阳绍伦檫肩而过。顿时欧阳绍伦的肩头血流如注,暗红色的液体染透了雪白的衣衫。 与此同时,一把削铁如泥的宝剑也架在了凌空的脖颈上,凌空不敢轻举妄动,随着侍卫宝剑的押解来到书房中。只见欧阳绍伦在一名劲装侍卫的搀扶下,处理起肩上的伤口,然而侍卫倒完整瓶御用止血散,也无法止住不断涌出的热血。凌空嘴角扯出嘲讽的笑意,他作为沈婉身边的侍卫,武功虽然不是最好的,但是箭术和轻功却是绝顶上乘。 “快拿出解药!”宝剑刺破了凌空的皮肤。押解凌空的侍卫一脚踢向他的右腿,凌空顿时跪倒在地上。然他挺直脊背,不屈服的想要站起来,双眼直愣愣的盯着那个血衣男人。 满身是血的欧阳绍伦感觉肩头仿佛有万千蚂蚁在啃噬,疼痛难忍直达心窝。他已经很多年都没有受过伤了,虽然想要他性命的人数不胜数,每年来行刺的也如过江之鲫。“这人还真是好本事。”他愤恨的想着,忽然抬起头瞪向刺客。然而当他看见凌空那一双异样的眼睛时,脑中仿佛炸过无数的烟火,顿时从椅子上站了起来,不可置信的张大嘴,却又震惊得忘记了刚才想要说的话。 等欧阳绍伦平复好心情,已经是一刻钟后了。“你们出去吧!” 两个侍卫互看一眼,觉得十分不妥,但也只能听命的带着凌空出去,“是。” “把他留下!”欧阳绍伦又再次开口。 于是侍卫只能放开对凌空的束缚,又如来时一般,悄无声息的退了出去。 “你是欧阳忆伦!” “不是!”凌空满怀悲愤的否定道。 “那你叫什么名字?”欧阳绍伦再次出声询问。 “我没有名字。”凌空也再次否定。 “哼!”欧阳绍伦死死盯着他的眼,“你怎么可能没有名字!” ****** 我欧阳绍伦也是生于诗书世家,虽然不是名满天下,但在边城这个偏远小城里也算是享誉盛名。四岁我便会识字,五岁就能临摹大家圣手的书法;六岁吟诗,七岁就能对各种事物从容应对、信手拈来。等到了十岁,我已经是远近闻名的小神童。常常会有人来欧阳家求教育儿之法,然我欧阳邵纶本就是与生俱来的才华。 那时真是风光无限好。原本以为上天会一直眷顾着我,不曾想也不过才十二岁,却家道中落,父亲整日借酒消愁,母亲每日以泪洗面。原本也可以一家人相依为命,变卖家产苦苦支撑着度日,可不想父亲为了换回往日光鲜亮丽的生活,孤注一掷,把所有家产都质押出去,以为可以大干一场。却不曾想过,原本过惯了锦衣玉食的生活,他哪里还有那个实力与人脉来东山再起,所有的一切都血本无归。 于是,在凄风苦雨的夜里,父亲含恨跳入了河水中,再也没有回来。只剩下我和母亲,在受尽了世态炎凉后,只好拿着仅有的银两回到了母亲的娘家。 懊恼人心不如石,少时东去复西来。 母亲的娘家也算是高门大户,但当我们母子俩进门的一瞬,感受到的不是亲人团聚的喜笑颜开。他们只是冷漠的来看了一眼,然后就事不关己的远离,从此以后再也没有见过一面。有时我都在怀疑,他们是否还生活在这个家中,亦或是犹如躲避瘟神一般逃离了我们。 这里的日子并不好过,母亲每日待在小小的院子里郁郁寡欢。每日送来的饭菜也是主宅里上一顿剩下来的。而我也不能再去学堂读书,只能每日从后院偷偷溜出,来到城中最大的客栈,替他们打扫马房,这是我苦苦哀求老板以后才得到的工作,微薄的收入可以补贴生活。偶尔幸运的时候,还可以得到客人一两个赏钱,每当我存够一定数量的钱,就可以到街尾的旧书摊换两本破旧的书来读。我是喜欢读书的,尽管日子过得凄凉苦楚,还是会想尽办法学习更多,因为我不想放弃仕途,那是我唯一的出路,也是我想尽一切办法都要回到的优渥生活,。 转折发生在那一年冬天,母亲积郁成疾,卧床不起。我们没有钱财求医问药,无奈我只得求助于家主,他虽然多年以来对我们不闻不问,但毕竟是母亲的亲哥哥。于是我来到前院,然而管家并不准许我靠近主屋,我说明来意,苦苦哀求,众人却都只是冷眼旁观。无可奈何,我只能蹲守在大门口,直到月照当空,才见家主由小厮搀扶着,醉醺醺的回来了。我赶紧跳出去,拦住他,这才终于为母亲请到了看病的郎中。 郎中为母亲诊治后,与我一同来到外间,摇头叹气道:“你母亲身体已经空耗多时,如果早些时日求医,也不至于如此。” “难道就没有一点办法了?”我完全不能接受。 “老夫只有开一些调养的药,至于能拖到几时,就看她自己的造化了。”郎中满是无奈的安慰着。 “求求你了,再想想办法!”我忍不住下跪恳求道。 “孩子,医者父母心,我确实无能为力了。我相信就算你再去请来其他的郎中,他们也是这个说法。”郎中赶紧扶起我,不忍心的拍拍我的肩膀。 “可是我只有母亲了啊。”我欲哭无泪、喃喃自语。 “这是半月的分量,一副药熬三次,三碗水熬成一碗,混合后再给你母亲服用。”郎中仔细交代着。 …… 然半月后母亲仍不见好转,于是我又去跪求家主,而这一次不仅没见到家主,还被无情的赶了出来。从此以后,门外多了两个强壮的守卫,防贼一般看管着我,再不容许我去前院。 寒风刺骨的冰凉,伤透了人心。母亲也沉睡在冰雪的世界里,再也没有醒过来。我剪下母亲一节花白的头发,用红绳缠绕后,收入怀中。又悄悄塞给家丁仅剩的银两,一起把母亲葬在了后山上。 冷暖俗情谙世路,是非闲论任交亲。 我恨这个凉薄的小城,恨这些所谓的亲人。于是我带着怀中那一小撮头发逃离了这片冰冷绝情的土地。 回到边城后,我依然找到一家客栈,做起了马夫。我如今十五岁了,正是年轻力壮的时候,老板把客栈中所有的重活、苦活都分给我,工钱却依然只有做马夫的那一点。日子异常辛苦难熬,唯一值得庆幸的是,当我忙碌完一天后,可以借着客栈的灯火翻一翻书,老板也允许我可以睡在马房。 那年我十六岁,一个金发碧眼的女子出现在我眼前。她柔美而可爱,坚强而又善良。我知道她是和商队一起从塞外回来的。十六岁的娇小女子,笑容灿烂而纯真,她喜欢马儿,时常来到马房里对着它们说话,仿佛呼哧着喘气的马匹能听懂一般。 渐渐的我们熟络起来,知道女子是胡人,从十岁起就跟随商队走南闯北,这已经是第六个年头了。她叫作秋英,在他们族语中的意思是格桑花,代表着幸福、顽强的花朵。她确实像一朵娇美的花儿,给身边所有的人都带来了欢乐。 她很喜欢说话,也可能是因为我们年纪差不多大,她总是给我讲自己跟随商队中遇到的故事。有趣的、惊悚的、危险的……每一处都讲的活临活现,让我心生向往。 然而也不过几天,商队休整、采买完毕后,这朵幸福之花就随着他们离开了。走时她告诉我这个客栈是他们固定的站点,不久后她又会回来。 从此,劳累的生活仿佛也不那么难熬了,似乎未来的日子又有了一些期待,一些别样的色彩。 …… 终究我们互生爱意,结合在一起。一起攒钱买下了一所很小很小的茅屋。那时我们也如这所小茅屋一般,小小的心房被对方填满,只剩下浓情蜜意。 在我十九岁时辞去了客栈马夫的活儿,用攒下的一点钱专心致志的备考,我依然没有放弃想入仕途的决心。秋英每天到河边帮大户人家浆洗衣服来补贴家用,那时的她怀上了我的孩子,却依然每天不辞辛苦的工作,默默的支持着我。 一切的分崩离析也是从这时候开始的,秋英产下一个男孩,然而当产婆真正看到孩子的眼睛时,突然大叫一声,连滚带爬的跑了出去,一路反复尖叫着:“鬼呀……鬼……” 于是所有人都知道了这个拥有一只黑瞳,又拥有一只碧眼的孩子。从此我们一家人都被世人所厌弃。这与我想要的生活完全是背道而驰。 那一天我乘着秋英不注意,轻轻来到床边,看着那双不详的眼睛,我在不知不觉中伸出了双手,慢慢掐住婴孩稚嫩的脖颈。从开始的试探,中途的不忍,直至最后婴孩的哭声渐渐静止,就差一点点了……突然我被一把推出,只见秋英发疯般抱住孩子,戒备的看着我,大声质问:“这是我们的孩子,你的孩子呀,你怎么忍心,怎么下得去手?” “他是不详的!”我无力的从墙上滑下,嘴中依旧自我安慰的辩解着。 “他是我们相爱的见证啊!你怎么舍得?”秋英满脸泪水。 “……”我无力反驳。 秋英选择了我们的爱,而我选择了自己的野心,于是我抛弃了她们母子,没有回头再看一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