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无他,这孩子是原主丈夫的初恋的儿子,和原主、原主丈夫无血缘关系。
原主丈夫俞波,一家小公司的采购经理,月收入六千,不算高也不算低,在这个城市足以生活。
原主与他是相亲认识的,所谓相亲,是两家父母带着孩子一起参加的,原主长相是典型的贤妻良母,一看就知道性子柔顺好摆弄,俞波父母一眼就相中了。
原主父母看中俞波的好口才,一张嘴说的天花乱坠,觉得他有这样的本事,可以承担起养家的重任。
又觉得两家背景差不多,女儿不是高嫁,小两口发生矛盾,他们可以做女儿的后盾,帮女儿讨公道。
于是在两家父母的撮合下,原主嫁给了没什么好感的俞波,只因父母说了,他是做丈夫的最佳人选。
从小到大,她没有反抗过父母的决定,似乎就是个布偶娃娃,任人摆布,大学是父母选的师范大学,因为女孩子当老师可以更好地照顾家里。
她十几岁就已经为未来的婚姻家庭做了让步,原主想反抗,可看着父母粗糙的手,黝黑的脸,她就反抗不起来。
她妈说,我和你爸可以苦,你得过得好,嫁个好男人,我和你爸的养老问题不用操心,过好你的日子就行。
她爸说,我和你妈苦点累点不怕的,你好好学习,以后嫁个好男人,好好的相夫教子,听我和你妈的准没错。
她家是很普通的工人家庭,父母打工,几百几千的攒着钱,不舍得吃不舍得穿,说留着供她读书给她置办嫁妆,父母的爱这样深沉这样无私,她怎么反抗?
她不能反抗,父母是为她好,反抗会让父母伤心,是不孝。
所以父母喜欢老师,她考师范,父母喜欢俞波,她就嫁。
婚后不到一年,原主父母出了车祸,抢救无效后死亡。
车祸的主要原因是父母上班赶时间,红灯过马路还不走人行道,责任不在肇事司机身上,原主伤心归伤心,没有找司机的麻烦。
那司机是个富二代,不差钱,不管责任在谁,终究是他撞了人,心里难安,强硬的给原主塞了钱。
原主看着红红的钞票,想着父母为了迟到扣的那一百块钱,把命搭在那里,心里五味杂陈。
她不想要这笔钱,又找不到塞钱的富二代,正赶上南方某市地震,就把这笔钱捐了。
这笔钱不少,原主觉得这是人家给她父母的赔偿,完全可以自己做决定,她不想要,捐就捐了。
但俞波和俞父俞母不这样认为,他们觉得原主是他们俞家的媳妇,他们有权参与决定这笔钱的用途。
而不是原主谁都不告诉,静悄悄把钱捐了,她把自己当俞家人了吗?她知道自己嫁人了吗?
俞父俞母以及俞波觉得,他们不是贪这笔钱,就是单纯不爽原主的态度。
他们全然忘了,结婚之初,两家人就商定好了,小两口自己赚钱自己花,财政不放到一起,家里的米面没有了,谁碰到谁买。
原主在家负责做饭,米面没了就她能碰到,俞波只管吃现成的,除了水电网费,家里的费用什么都不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