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04章 实在(1 / 2)我在原始社会做娇宠首页

元夕袅袅婷婷地走在前面,如因为行动受限无处可去,只好在她身后亦步亦趋的跟着。

身后脚步踢踏,她当然知道是谁。做为女主人,礼节上来讲,她应该招待一二。但是这个如三番两次的心怀不轨,她早生了厌烦,再加上先前剁手那番对峙,更懒得理她,自顾自地在空地上绕圈儿,如也傻乎乎地跟着绕。

绕了两圈儿没什么意思,如开始研究夏部落。

仅看外观,夏部落和辰部落就不太一样。夏部落的木屋都建在地上,而且似乎人人都有木屋。辰部落不是,只有首领和能干的雄兽才有木屋住,其他的人都是随便找地方睡觉。

一样的准备食物,在辰部落无论面对多么庞大的猎物,都是母兽操作夏部落则是由雄兽帮着支解成块儿,再由母兽做下一步。

更为不同的是,夏部落无论雄兽还是母兽,人人都穿着兽皮或奇怪的不知道什么制成的东西,比她们的树叶好看,还很结实,不用总是更换。尤其是母兽,穿上这个后,身体在这些东西里面时隐时现的,有种不一样的好看。

她悄悄打量前面的元夕,虽然她想做禹的母兽,却并不讨厌宝。因为宝不仅长得好看,身体也好看,比她们都嫩得多,也白得多呢。

今天的元夕上身穿的是蒲草编织的小,齐脐的长度,前面是深领,后面是方形领。这是她最新设计的,可以前后两面穿。下头则是纯皮质超短裤,两条白腿嫩生生的露在外面。

别问为什么是超短裤,其实她特想弄个超短裙,可是因为没有小内内,穿超短裙会走光,只好弄短裤。不过短裤也很好,少了女人的魅惑,却多了些朝气蓬勃的野性,自有一番气度。

脚下蹬着的是用草为面兽皮为底的鞋,又养脚又凉快。小巧而圆润的脚指头在镂空的鞋面里若隐若现,粉嫩可爱。

如盯着那双无比好看的小脚丫,又看看自己成天上山下河丝毫不比雄兽脚细嫩的巨足,头一次生出自卑之心,头垂得更低。

虽然不说话,但碍不着人家想啊。

她细细地琢磨着,禹不喜欢自己,是不是因为她身上的那些东西呢?在她看来,自己和宝的区别就是这些,别的都一样。也就是说,如果自己也有了宝身上的那些东西,禹说不定也会喜欢自己的。

怎么获得这些东西呢?

抢?她回头看看不远处的木屋,禹就在那里头,以现在的情况肯定不会帮自己,弄不好还得像刚才那样受伤。

偷?也不行。穿在身上呢,不好下手。

那怎么整呢?如感觉心里有一百只小白兽的爪子在挠,弄得她心痒痒的。

要不,直接开口和她要?就是不知道人家能不能给。

“宝,你围的是什么,能不能也给我一个?”心念还在流转当中,话已经顺嘴儿溜达了出来。

直爽的人就是这点好,要什么说什么,不会绕弯。

元夕特别不能理解地回头,眼神儿发轴。

这是个什么奇葩人物儿呢,刚刚还在抢我的雄兽,这会儿就想要衣服了,要不要脸了还。敢情我夏部落奈何不了你,反倒让你予取予求了是吧。

如见她不答话,只冷嗖嗖地看着自己,心想,完了,肯定是不愿意给。那哪成啊,这可是关系到能不能睡禹的大事儿,咋地也得再怒力一把。

向前紧追几步,两团肉在元夕的眼皮子底下先是蹦了一下,然后左右悠荡,看得元夕眼睛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