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铺里面的光线不好,只有一个干巴老头坐在柜台后面,手中处理着药草。看到安迪走进来,随口问了一句,没想到被安迪一口叫破了身份,他是什么人?曾经是西疆地下世界第一人,只是现在他退休了。安迪和老头热情的拥抱,在这里是不流行这个的,不过,明道很潮,喜欢接受新事物。
他们的相识很具有戏剧性,那一年明道五十岁,到了这个年纪,他不想家养儿弄孙,颐养天年,而是突然想到,世界那么大,他想出去看看。于是,作为坤思特城里,唯一相识的外乡人,安迪就成了他巴结的对象。安迪是什么性格?只要你敬我一尺,我绝不占你一分便宜,不仅给他讲外面的世界多么精彩,还亲自陪着他,满大陆游历。这一走,就是三年多时间。
就像池塘里的虾蟹,突然跳出去,游进了江河湖海,才会发现自己的渺小。外面的世界有多精彩,明道就越想家,想那个生他养他的故乡,想那个鸟不拉屎乌龟靠不到岸的西疆雨林。
“安迪,你这次回来有什么要事吗?”
“不瞒你说,这次回来是因为血族……”
“原来如此,你想处理到哪种结果?”
“我不知道,还没有想法。”
“……这不像你的性格啊!”
“哦,不是我自己的事儿,是因为朋友所托……”
“好吧,我退休了,不能亲自陪你出城,你能理解吧?”
“不用你再出山,只要跟我讲讲血族那边怎么回事就好,听说他们闹得挺欢。”
“这话就长了,等我关了铺子,去酒馆儿一边喝一边好好聊聊。”
明道说到做到,利索的关了店铺,不用上锁,除了外人,坤思特城谁不知道明道的大名!不会有人想不开来捣乱的。
酒过三巡,明道年纪大了,酒劲儿上来有些犯困,打了一个哈欠,醉眼朦胧的打开了话匣子。
原来,血族那边的伯爵德古拉发动了政变,把血族女王给干掉了,只有长公主晨曦被手下的血奴舍命保护,逃过一劫。现在长公主外逃,德古拉伯爵发了疯的满世界找她,因为她逃走的时候,把血族圣物随手带走了。虽然明道不清楚那血族圣物到底是啥,但是,这不影响贪婪的人类想要染指圣物。于是,血族伯爵一派,血族王族一派,贪婪的人类佣兵和赏金猎人,几方人冲突不断,人脑袋快打成狗脑袋了。
“屠村是怎么回事?”
“啊?屠村啊,那是血族与人类的混血,人类这边排斥他们,血族那边也不待见,没办法只好抱团取暖,组成一个又一个的村落。”
“没有人类村落被肆意屠杀吗?”
“人类这边有我照看,血族们不敢乱来,当然,混血村子我也不能插手,这不符合规矩。”
“嗯,你还是没变,规矩人。”
“哈哈,老人家固执嘛,你不也是一点儿变化都没有吗?”
“没有变化吗?说来你不信,我成家了,还娶了我的女儿。”
“……你小子真能胡来!”
安迪借着酒劲儿,把最近发生的事情讲给明道听,明道被震惊得一愣一愣的。
“还是你们年轻人不讲武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