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四章 女频真的很好写(1 / 2)重生之我真没想当男神首页

周煜文在星级酒店的一楼大堂随便找了个位置码字。

有穿着黑色制服窄裙黑丝袜高跟鞋的女服务员过来问先生请问需要点什么?

周煜文头也不抬的说了一句,白水。

“好的。”服务员脸上笑容不变的转身离开。

周煜文前世其实混的并不咋地,顶多就是金陵一套房一辆车而已,但是这也不代表周煜文不会享受,毕竟老家还有四套房,租出去一个月五千块,再加上周煜文自己杂七杂八的加起来,一个月两万块钱的收入是不成问题的。

有车有房,净收入两万,足够这个单身男人生活的有滋有味。

所以各种场合周煜文都经历过,对于五星级酒店的服务员,是一点都不虚的,该点啥点啥,总不能大晚上点咖啡吧?那还要不要睡觉?

点了一杯白水,周煜文继续码字,现在女频小说已经写了七十多万字,接下来的周煜文真的不会写了,就一个女主,车祸写了,失忆也写了,再写就只能说男女主角是失散多年的亲兄妹了!

唉,只不过如果真这样写,那结局咋写?

结局写成男女主角出国,从此幸福的生活?

有点不好吧?

其实这部女频小说周煜文当时压根没想好怎么写,就是写着玩的,现在写了两个月就有了点经验,下本书的大纲周煜文都列好了。

第一本书聚拢了一点人气,第二本就不需要再用颜色开道了,稍微加一点情节也会有一堆人看的。

周煜文一边思索着新书怎么写,一边啪啪啪的写着现在的小说,就在女主角经历完车祸失忆以后,在要与男主角终成眷属的时候。

突然发现,男主角这段时间为了陪女主角已经散尽家财,如今已经成了穷小子。

女主角刚开始的时候说没关系,但是日子久了,女主角发现,原来自己喜欢的不是男主角,而是男二号。

这里周煜文用了大量的文字来说明,女主角绝对不是嫌贫爱富,而是突然发现自己一直喜欢的就是男二号!

这里的男二号腹黑霸道,不讲理,年龄还大,但是人家有钱啊!

带着女主角出席各种宴会。

女主角不断的想着,发现原来男一号这么幼稚,而男二号是多么的成熟。

光是描写女主角心理,周煜文就用了两万字,最终得出结论,女主一直喜欢着男二!

但是,男一可是一直为女主付出啊!

为了照顾车祸失忆的女主,男一都散尽家财了!

这小说一发出来,书友们立刻吵成一团,鲜明的分为两大派系,第一个就是男一党,男一党表示,男主为女主付出这么多,那理所当然应该跟男主在一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