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荏苒,眨眼就到了4月中旬。
这天是高来顺和镇上花婆子约定去相亲的日子,这货自然要放一下手上的钓播事业。
上午九时许,顺娃子来了高野家。
黑皮鞋擦得锃亮,黑休闲裤笔挺,白色的衬衫没有半点儿褶皱,往这货高大槐梧的身上这么一穿……还挺像那么回事儿。
略有失协调的是那白晃晃的衬衫,映衬着锅底般的脸膛子,这反差末免大了点。
“果然是人靠衣装马靠鞍,阔以哦黑碳兄,这套正式的妆扮下,人模狗样嘛。”
高来顺的五官其实还是很周正的,身材骨架子又摆在那里,林静还是第一次见他这么穿着,顿时点头称赞。
“静爷你就别笑我了,穿这身我都别扭死了,哪有大裤衩大背心来得舒服。”顺娃子搓着手,在坪里走来走去,只差点没把紧张二字写在脸上。
“顺子,放松些,你行的。”高野拍了拍顺娃子的肩膀,予以鼓励,“我还有点事情要忙,就不陪你去了。”
林静在一旁嘻笑道,“小野子你有什么屁事扔一边先不行么?“掉烟”这种剧情,可不是天天有得看,要晓得珍惜。”
高来顺苦笑道,“静爷你就不能盼我点好的?”
每每想起那回的窘迫,高来顺就感到脸发烫,此刻听林静这么一提,更感紧张了,真担心到时候手又发抖,当年的情景重新上演,那人就丢大发了。
“嘿嘿,爷就想看个笑话,这才有意思嘛,要不然陪你去一趟不白瞎了。”林静毫无同情心地坏笑。
“别理静爷这个唯恐天下不乱的家伙,淡定,你肯定能行的。”高野再次拍拍他的肩膀鼓舞他。
半个多钟后,那两位各自骑着摩托车出发了,和以往不同的是,静爷骑普通版,把哈雷给了顺娃子骑,说这样会很拉风气派,一出场就震住所有人。
骑这车的的确确颇具气场,高野也赞同这样做。
只是三人怎么着也没想到,顺娃子骑着侦察兵抵达女方家里,这庞大强悍的钢铁怪兽倒是震住了女方家一屋子的七大姑八大婆。
然后有人问了句这车多少钱,得到回复后全屋的人要么小声嘀咕,要么在心里嘀咕:花这么多钱买这肉包铁的二轮玩意,脑壳有病吧,买四个轮子的铁包肉它开起来不香吗?
……
当然这场况高野是见不到的,今天是周日,他扛了把锄头,提了个桶子,还拿了个夹子,来到了离村较远的湖边的一个大滩涂上。
苏小果也兴致勃勃地一道来了。
小米拿着他的专属小锄小桶跟着,他后面当然少不了毛球悠哉游哉地跟着。
要说毛球,天天两滴泉水,生长速度那叫一个惊人,早就不再是回来时那副肉嘟嘟毛绒绒的粉嫩模样儿。
这货抽了条,身高体长各长了一倍有余,形体很是健壮,规模和那些半大的未成年田园犬有得一拼。
长到这时候它的颜容特征也渐渐显露了出来,其实和土狗并没有太大的区别,主要就是两方面,一是它的耳朵大,形状像仙人掌,硬梆梆地竖在脑壳上,生气发怒以及暴走时它们一扇一扇的,有点兔八哥的味道。
二是它的两个黑黝黝的鼻孔外翻,和二师兄一样妥妥的朝天鼻,正在这个鼻子,影响了它的颜值。
这个滩涂上遍布着大大小小的鹅卵石,中间还夹杂着不少的大石头。
毛球一来到滩上,就满滩到处撒欢,动不动就抬起一条后腿,微拧水龙头,撒上了么一乃乃……
高野则在离水边近的地方翻大石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