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六十四章 做个小菜(1 / 2)与你同行,女皇陛下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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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略所不知的是,历史上土豆传入后、其在明朝一直都是显贵们才能享用到的美食,等到了清朝、其种植规模才有所增加。

明末文学家徐渭就曾作《土豆》一诗道:

榛实软不及,菰根旨定雌。

吴沙花落子,蜀国叶蹲鸱。

配茗人犹未,随羞箸似知。

娇颦非不赏,憔悴浣纱时。

曾身为大臣幕僚的徐渭什么场面没见过,却会为此作诗,可见土豆之稀罕。

虽然不知其源起,但方略很清楚土豆和红薯这两个高产作物对于一个数千年历史的农业国的重要性与非比寻常的意义。

后世网上将「康乾盛世」笑称为「番薯盛世」是不恰当的,因为红薯的大规模种植得是二十世纪后的事了,在此之前这二者的种植占比都不大,基本上只会选择在无法种植常规谷物的犄角旮旯种上一些,以之充作额外的收成作为备灾粮食。

就这,还是乾隆皇帝、各省官员、各路商人共同努力的结果。

毕竟,红薯不好吃而且吃不饱啊。

当然了,由于土豆与红薯二者天生的高产,即便种植规模零零碎碎,但仍然有着不低的产量。

这亦是为什么此前的朝代在人口超越一个亿后便风雨飘摇,而在清朝能让人口突破四个亿的原因之一。

“来,今天我露一手。”方略卷了卷袖子,自信道。

罗循的妻子,李玉芸一脸为难,“少爷,君子远庖厨……”

“啥跟啥啊,我来试试,无妨。”

除了蛋炒饭就只会做酸辣土豆丝的方略站在灶台边上,有一种恍然间回到了农村的感觉。

洗净,去皮!

方略连试了两把刀都觉得不习惯,于是干脆去寝屋里拿了那把战术刀来。

嚓嚓嚓——

削皮削得很起劲的方略忽然想到如果同学们见到他在用这玩意给土豆削皮,估计会把自己揍一顿。

他不禁失笑。

接着切成片,再切成丝。

方略拿起了旁边的菜刀,开始小心翼翼地切了起来,熟络了一会便越开越快,看得旁边的李玉芸一脸担忧。

这要是切到手了咋办。

“去洗几个辣椒来。”

“唔…番椒?”

“对,就是那个。再来点姜和葱吧。”

用清水沥了一遍切好的土豆丝,然后起锅烧油。

把碎辣椒和碎姜丢入锅,翻炒两下,再倒入土豆丝接着翻炒,随后倒入醋,撒上葱。

大功告成!

“来,都来尝尝。”方略本想端起盘子,结果被在旁边围观的罗循抢了先。

程恒闻了闻,惊道:“少爷,您此前吃过这玩意?”

“吃过几回吧。”

既然方略招呼了,那众人也只能来试吃一番。

“可惜了,感觉口感一般。”说实话,方略觉得这些土豆没有后世的口感好。

莫非土豆也有口感改良版?

“嗯!我觉着不错。”

“少爷手艺真好啊。”

“想不到您还会下厨。”

方略笑了笑,“别捧了,我只会做几个菜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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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的几日有些无趣,除了每天去瞧瞧琉璃窑的建造进度,耐不住寂寞的方略便去寻了郑御一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