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情况下,个人所书写的字据是同样具有法律效应的。
如果在事后里字据的人不满,要状告当事人,当事人是可以凭借着这份字据作为证据使用的。
家里有个大学生,有时候就是这么有用,总而言之,作为法盲的林枫在经过了荣雪的科普后已经知道了操作的可行性,那么接下来的事情就是等待了。
不过这还有半天的时间呢,林枫自然也不可能什么都不做就这么干等这明天张琳他们的到来,更何况自己昨天还和秦燕淑越好了,今天去富甲给他送东西呢。
当然了,说送可能有些不太合适,应该说是寄卖,简单来说,就是和他当初和周恒的合作是差不多的。
林枫把东西留在他们那让他们卖,自己得利,他们呢,则需要林枫的东西来挽回他们即将损失的股价,总而言之,是互惠互利的事情,不同的是,这次的寄卖是林枫占据的主导的,富甲那边拿到的利润几乎是微乎其微。
和荣雪打了个招呼,让他先回去医院。尽管对方老大的不情愿,不过毕竟林枫是要去做正经事的,她也不太好无理取闹,所以尽管嘟着嘴,还是不情不愿的上了出租车。
毕竟大白天的,林枫也不担心对方会出事。
那么,接下来,他就是该处理自己的事情了。
林枫在路边找了一会,因为快过年的原因,路边的店面还开着门的已经不多了,他找了半天才在一家街角看到了有卖背包的店铺。
进门后,他花了一百块钱买了一个看起来很大的背包背在身上后,便朝着不远处的一个公共厕所走了过去。
进了一间隔间内,林枫便把背包放了下来,转而进入了玉佩空间。
熟悉的场景,这里的东西就是他对付周恒的最大依仗,不过此刻的他可没时间来慢慢了解玉佩空间的结构。在越过从富甲带回来的那一堆东西后,他转身在别处找了起来。
能拿给富甲的东西其实条件也有限,并不是太多。
首先,老生常谈,那些真正的国宝类物品他是无论如何也不敢拿出去。次一些的话,他就算那东西都卖掉了,也没有多少资金,而没有资金的话就没有办法对付周恒,换言之,那些东西就拿的没有意义。
所以,不能太好,也不能太坏,那么可以选择的东西就非常的有限。再加上他是背着背包来的,那么可选择的东西就更少了。
很简单啊,你要说就凭他背的那个背包能装下十个花瓶,那是根本不可能的事。
所以,他真正能选择的还是那些字画玉器等等的一些小东西。
金缕玉衣其实也可以,不过在考虑到之前自己连续拿出两件金缕玉衣的面具了,再拿的话难免会让人心惊。
所以,再三考虑之后,林枫还是放弃了那种想法。
在玉佩空间里他待了差不多一个多小时,然而现实中可能还没过去几秒钟后,林枫就将十件东西装进了袋子里。
种类还是那些种类,两幅字画,五件佩戴的首饰,还有三样是那些小件的瓷器。比如,茶壶,酒杯之类的东西。
装好背包后,林枫走出了厕所了隔间,为避免被有心人跟着,他还特意将早就装在背包里的外套换了一身,还带好了帽子这才走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