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老猛地一怔,眼前的景象比他听说晋王受伤来得更加刺激。
一向不近女色的晋王,床上居然躺着一个女子,女子闭着眼睛,眉头紧皱,苍白的脸上不断滑下虚汗,浑身脏兮兮的,最引人注目的则是与白色的床单形成鲜明对比的那一片红。
红得刺目,红得妖冶。
“孙老,麻烦你先为她包扎伤口。”赵挚很有礼貌地道。
孙老又是一怔,对这个陌生的姑娘充满了疑惑。
晋王不近女色是整个京城人尽皆知的事情,然而他现在看见了什么?
晋王的床上不仅躺着一个女子,晋王似乎还很重视这个女子。
虽说晋王不|举,但京城上下爱慕他的女子并没有随之减少,渴望嫁给他的姑娘亦不在少数。
毕竟,晋王的长相以及晋王的身份在京城上下都是无人可比的。
即使在他这里得不到爱情、没有子嗣会有遗憾,但日后却会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
有多少人能抗拒得了这个呢?
孙老收回思绪,小心翼翼地拆开缠在凌知其中一只手上的布帛,赵挚就站在床头一侧,黑眸一刻也没有从凌知身上离开。
待孙老把布帛一圈圈拆开之后,整个人震惊在当场,就连身经百战、九死一生的赵挚也是瞳孔一缩。
右手掌心上赫然躺着四个琉璃珠大小的洞眼,洞口血肉外翻,狰狞,鲜血还在汩汩流淌。
布帛拆开的顷刻间,那红色的血就像开了闸的洪水般涌出,又像地狱里的岩浆,缓缓地,源源不断地从洞口流出,流淌过手背,最后汇聚在白色的床单上。
床单红了一片。
饶是见多识广、处理过不少突发事件的孙老一时间也是手忙脚乱。
失血速度太快了。
孙老根本没有时间再给她的伤口做清创处理,迅速拿出有止血效果的金疮药撒在她的伤口上。
赵挚在一旁看得眼睛发红。
他屏气凝神,心里是他不曾有过的紧张不安,却又不敢发出一丝声音,就怕因此扰乱了孙老的思绪。
孙老用的金疮药是整个大齐最好的金疮药,平时身上有个外伤,只需撒上一点,瞬间就能止血,然而这次,却足足过了近一刻钟的时间才把血止住。
好在撒上金疮药后,失血的速度明显减缓了。
孙老又拿过来各种消炎的草药敷在她的伤口上,等血彻底止住了,才开始清洗上面的脏污,最后用绷带缠好。
弄好这些,额头上出了不少汗,孙老顾不上擦汗,就忙着去看左手,这一回他有经验了,先拿出绷带在她手腕上来回紧紧地缠了几圈,这样可以减缓失血的速度,起到止血的作用,不会再出现刚才那样大出血的情况。
等他把两只手都完全包扎好,已是一个时辰后的事情了。
凌知睡得昏昏沉沉,期间她不止一次地感觉到手背上濡湿一片,还有液体在不断地流出,黏黏糊糊的,很不舒服,她想用纸张把这些东西擦得干干净净,却突然发现自己根本不知道要擦的是什么。
她只知道手上好疼。
好疼。
疼得她恨不得要砍了整条手臂。
她想哭。
却又不知道为什么要哭。
她想就这样死去。
太疼了。
真的太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