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豹穿越时,他父母在现实世界都好着呢,他着实不想给他们安排这么一个倒霉的命运。
可是,急切间他也没有什么好法子。再加上宁志恒的那个催婚理由很有道理,他一不留神就给用上了。
你别说,这个理由还真好,宁志恒当场就无语了。
夏国风俗,子女已订婚而未完婚的,如果赶上父母丧事,应该赶在丧事百日内完婚。过了百日仍然未完婚的,就要等到三年之后。
这个风俗从明清两朝可能就有了,江豹在一些话本里看过。直到二十一世纪,苏鲁豫皖的很多地方,依然有人遵从。
宁家诗礼传家,对这些风俗更重视。听江豹这么一说,宁志恒连拍大腿:“可惜了一门好亲事!”
江豹见对方松口,立即站了起来:“宁兄,你慢用,我还有事,先走一步!”
“妹夫!”宁志恒急忙站起来阻拦。
可是,这一回江豹有了防备,宁志恒哪里拦得住,眼睁睁地看着江豹跑下楼梯。
出了潮汕大酒楼,江豹长出一口气:“可算是摆脱了!”
他又有点觉得好笑:“宁家小姐,你早干嘛去了?”
刚才在酒楼时,那一桌好菜,他一口也没吃。回到巡捕房正赶上食堂开饭,他连吃了三大碗。
下午,他正要去操场练功,阿星带着阿骨来到他的宿舍。
“豹爷,我找到合适的房子了,你一定喜欢?”阿骨笑道。
“是吗?”江豹还从来没有见过阿骨如此自信,他兴趣大增,“房子在哪里,带我去看看!”
“在鸡冠山!”阿骨说道,“房子有点远,但是胜在风景好,而且,附近还有电车!”
“有没有电车我不在乎,只要房子真的好,我就买下来,然后再买一辆汽车,上下班更方便!”
江豹现在连现金带金条共有二十一万块钱,如果房子能够十五万拿下,他手头还剩六万,可以考虑买一辆轿车。
这个年代,在香江街头跑着的几款轿车,其实也都是在世界各国正流行的车型。
就江豹所知,这段时间最贵的车型是斯蒂庞克,也就是方艳云开的那一款,大约三十万块钱就能拿下。
方艳云有的是钱,只要车型漂亮,不在乎价钱。那些开着大公司的老板,很多都坐这种车。
此外,像雪铁龙、雪佛兰、奥斯莫比尔等车型大约十到二十万之间,公司规模稍小的老板,或者是大洋行的高管,基本都以这几款车代步。
就连香江警务总署都给下面的署长、探长配了上面这三款轿车。
郑贵宝就有一辆雪佛兰,他爱得跟眼珠子似的,别人摸一把,他都生怕摸坏了,更别说上去坐坐了。
按说,江豹买房之后,手里剩的钱根本不够买上述的任何一款车。
可是,他手里还握着万顺洋行的黑料呢!
他只要撕下其中一页,给方艳云寄过去,再给她一个地址,她就得乖乖地让人往那个地址送钱。这样,买车的钱不就够了!
而且,江豹也想好了,他不会把车开到巡捕房门口,那样太乍眼,容易让人联想到宁家金条失窃案。
他会停在哪个银行的门口,那里的轿车多,一般人根本不在意。
或者,他培养阿骨当司机,每天接送自己上下班,只要别在巡捕房门前等他就行。
听说江豹要买车,阿星和阿骨都是又惊又喜:“豹爷,你还会开车啊!”
“当然!”江豹未穿越前,已经有了好几年的驾龄。
虽然他前世开的车,方向盘都是在左边,而且还是靠右行驶,与香江目前车辆和行车规则相反,可是那又怎样,多练练就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