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一天,吴跃起了个大早,准备烧石灰了。
柴火这东西是部落里常备着的,他也不客气,直接让人帮忙搬了许多到土窑旁,先在窑里厚厚垫上一层柴火,而后他把空间里的石头拿出来。
小块的直接码放在柴火上,大块的则用力砸在其他石头上,让其裂成小块。
就这样一层柴火,一层石头,把窑里填了大半。
之前他做好的腌菜罐子倒没往里放,他想等烧出石灰后试试上了石灰釉再烧。
从部落中间一直燃烧着的篝火里取来烧着的树枝,他把土窑里的柴火点燃,码放树枝时他特意交错着留出了能让空气进入的间隙,因此火很快便熊熊燃烧起来。
将留好的石块和泥砖搬过来把窑门封住,只留下一个通风添柴的口子,活也就干完了,接下来只等石头被烧成石灰就好。
不过具体要烧多久他心里也没谱,只能隔一段时间取一块出来查看确认了。
土窑里柴火充足,吴跃便暂且放下这边,去看了看他的地,昨天扦插的红薯藤在早晨的阳光照射下看着有些蔫,吴跃多给它浇了些水,希望充足的水分能让它能活下来。
暂时没什么事,他便在部落里闲逛起来,云照常带着女人们出门找野菜,不过今天倒也留下了十几个女人在河水边处理积攒下来的毛皮。
利牙部落处理皮毛的手艺很简单,把一种植物砸成糊糊后和草木灰水混合涂抹在皮毛内部,而后便折起来堆放在角落。
这植物和毛皮上残留的肉和脂肪会慢慢发酵,散发出挺不好闻的味道。
等到发酵的差不多了,女人们便会把皮毛拿到水边清洗,然后用石刀刮去残留物,再晾干皮毛。
这样简单处理的皮毛自然比不上现代工艺,但也还不错,皮毛还算牢固柔软,足以遮羞保暖。
“神使神使!”远远地看到他,有一个女人忽然兴奋地叫了起来,“您来看我做的这个!”
什么东西?吴跃认出了她,她叫草,也是个手巧的姑娘,之前他让她们试着用皮毛缝制衣物时,这个姑娘的作品就很不错。
吴跃笑着走上前,却见草拿着一截毛线给他看,大眼睛里满是等着被夸的期待。
毛线?吴跃有些疑惑,这毛线不是他分下去给她们做衣服的吗,怎么……
不对,他分下去的虽然也是灰色毛线,但和眼前这根好像不太一样!吴跃接过那根毛线仔细看了看,终于察觉到这根毛线的不同,跟现代工业产物比起来,这根毛线明显粗劣了许多,粗细也不太均匀。
“是你做的?”他惊讶地瞪大了双眼,看向草。
草带着点小得意点头:“我仔细看了看您分给我们的毛线,发现用兔毛好像也可以做,我就试了试,我把柔软的兔毛割下来先搓成细细的长条,然后又三条搓成一股,做出来的也很结实。”
吴跃此时有些震撼,也有些感动。
人类,聪明的,勤奋的,伟大的人类。
他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太久,也许潜意识里并没有太把这些原始部落的人当回事,一心只想着靠自己,觉得只有自己先研究出来再教给他们一条路。
可是这样的想法大错特错。
这些原始人和他在身体上的构造并没有什么不同,甚至有的是比他聪明,比他强壮,比他敏捷的人。
他所拥有的不过是前人积攒下来的知识而已,比起自己捏着这些知识,也许他更应该把这些知识当做种子,种在这些原始人中。
说不定哪颗种子就会生根发芽,长成参天大树。
“你做得很好,草。”吴跃默默在心里做了个决定,抬头对草道,“并不只是动物的毛可以做这样的线,有些植物的茎干里会有柔韧的细长纤维,那东西也可以做成线,然后线又可以织成布,这样我们就可以做衣服了,不是毛皮衣服,是我带来的那种很轻很薄很舒服的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