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帆,如果这个案子你能翻过来,你将成为西方世界华人律师的佼佼者。”我低着头,一边翻资料一边说道。
“你这话怎么听着那么瘆人,言下之意就是我们胜诉希望渺茫啰。”
我点点头,继续翻看材料,后面几页是法医尸检报告、目击者笔录和嫌疑人口供。在目击者笔录中,我找到了吉米的问询记录。当警方询问他是否在案发当晚见过嫌疑人时,他的回答一开始是不确定,后经仔细回忆,给出了模糊的答案,好像见过。这样看起来,警方这份笔录是可信的。
关于奥多姆与教授的个人矛盾,警方采纳了三位当事人的证词,分别是当年担任霍森教授助教,现任生物系教务中心副主任的格尔林先生,奥多姆的同学丽萨,以及他在公交公司的同事福林。
格尔林先生表示,奥多姆的成绩比较糟糕,多门课程重修或补考,且上课经常无故缺席。霍森教授治学非常严谨,对于奥多姆的毕业鉴定,坚持给予不合格评价,从而导致奥多姆不能顺利拿到学位证书,奥多姆多次冲进教授办公室,两人发生过激烈争论。丽萨女士说,曾有一次实验课,教授开了一个玩笑,大概是说用小白鼠做实验而不用猴子做实验的原因,奥多姆认为教授存在种族歧视,与教授发生冲突,并摔坏了实验用具。福林先生现为一名公交车驾驶员,曾与奥多姆共同负责一条途径爱丁堡大学校区的公交车路线,他反映,奥多姆曾无意中表现过对该校师生的憎恨。
最后是嫌疑人口供。当年在警局实习时,整理起诉材料是我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我最喜欢的工作。每一个案例,不管参与与否,我都会从头至尾的研读一遍起诉材料。而按照自己的习惯,我会先对所有物证和目击者证词进行分析,形成自己对案件的判断,甚至对案发过程进行推演,最后再通过嫌疑人口供,进行一一验证。
然而,奥多姆的这份口供材料,却是出乎我的意料。在长达十几页的问询笔录中,除了对生活、工作等事务性的询问做了明确的答复以外,关于案件关键信息的质询,他说的最多的一句话便是,如果证据显示我做了,我可能就做了。既不承认,也不否认。只在当被问及案发当晚的活动轨迹时,他给予了相对明确的回答:当晚我喝醉了,什么都不记得了。当被追问喝酒过程时,他拒绝回答这个问题,表示与本案无关。
回到安全屋,张帆坐在桌前认真研读警方提供的检控材料。我打开电脑,反复观察奥多姆两次出现在视频里的状态。
10点34分,奥多姆出现在武德路的时候,行走姿态正常,步伐平稳,眼神聚焦,肯定不是醉酒的状态。零点5分,当他出现在高地街的时候,状态有细微的变化,主要体现在行走速度变慢,步幅前后有差异,这是人疲劳状态下的反映,但要说属于酒醉不省人事的状态,那也绝对不至于。
令人不解的是,奥多姆作为本案最大的嫌疑人,拒绝透露当晚喝酒的过程,如果他的心理状态是正常的,要么他就是杀人凶手,在做最后的挣扎,要么就是为了保守一个在他看来更大的秘密。
我的直觉告诉我,奥多姆不应该是那位玩弄我们于鼓掌之间的DIA杀手。这位幕后杀手处心积虑,步步为营,行事干净利落,怎会留下如此愚蠢的线索让警方发现。可若不是,怎么解释眼前这些硬邦邦的证据呢,难道都是巧合。我背着手在屋里踱步,一时也没有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