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你别紧张,我说了不去当兵就不会去当兵的,我要跟你商量的是其他事情。”
江观渔哪里看不出老妈的担心,哭笑不得的说道。
“不是去当兵?那要跟我商量什么事?”
叶淑兰微微松了口气,但却依然不敢大意,紧盯着他的眼睛问道。
江观渔迎着她的目光,眼睛里全是坦然之色,笑着道:“我准备做干香菇的生意,但我还要上学,没有时间收干香菇,只能麻烦妈在家里帮我收购干香菇了。”
“做干香菇的生意?”
叶淑兰微微一怔,似乎没想到会得到这个答案。
但随即连连摇头道:“妈不反对你做生意,可做生意咱们没有本钱啊,再说,香菇这生意根本没法做啊,上次驿上赶集,妈带了一筐干香菇去卖,两分钱一斤都没卖掉……”
“妈,驿上赶集的人都是周围的村民,家家户户都不缺香菇,能卖掉才怪了呢。”
江观渔清洗了一下毛巾后,挂在院子里晾衣服的绳子上,耐心的解释道:“屯门驿周围都是山区,香菇自然不好卖,可郡里就不一样了,干香菇的市场零售价都卖到五块钱一斤,府城甚至都卖到十几块钱一斤,其中的利润有多大您知道吗?”
“我知道啊。”
本以为老妈会大吃一惊,没想到她却脸色极为平静的回答道
这让他大感好奇,老妈平时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最远也就是到驿上赶集,怎么会清楚府城和郡县的香菇价格?
当即不解的问道:“妈,你是怎么知道的?”
叶淑兰一边系围裙,一边回答道:“我不知道现在什么价格,但以前知道啊,府城里的香菇价格不便宜,十几年前就卖到七八块钱一斤了。”
“十几年前?什么意思?”
江观渔被弄的莫名其妙,不知道老妈想表达什么。
“哎!”
叶淑兰系好围裙,也没有急着进灶房,眸中闪过一抹缅怀之色:“我说的以前,是我和你爸还没结婚的时候,妈是北平府人,而你爸刚好在北平府当兵,我们就是在北平府认识的……”
随着她的娓娓道来,江观渔才知道,老妈竟然是北平府人。
北平府,隶属于青州。
与他现在所在的兰陵府之间隔着一个太安府,距离约有八百公里左右。
北平府很有名,是大夏最北端与狼族领地接壤的边城之一,也是遭受狼族侵袭最严重的一个府城。
青州边军,就驻扎在北平府区域内。
而老妈叶淑兰跟老爸江传武就是在北平相识相爱的,过程还相当的狗血,源自于一次英雄救美。
叶淑兰年轻时很喜欢画画,于是在一个春天,她在四名护卫的保护下去郊外采风,不料半路上却遭遇一小股流窜到大夏境内的狼族骑兵。狼族不但吃人,还喜欢劫掠大夏的女人回草原为他们繁衍后代。
叶淑兰年轻貌美,让狼族骑兵起了歹心,准备把她抓回去成为他们传宗接代的工具。
叶淑兰很清楚落到这群畜生手里是什么样的下场,于是,毫不犹豫的转身就跑。
可狼族之所以自称狼族,正是因为他们天生懂得驯狼,都是以高大健壮的草原狼为坐骑。
草原狼来去如风,一般的战马都撵不上,更何况连马都没有的叶淑兰呢。
忠心的四名护卫为了给她争取逃跑的时间,悍不畏死的主动冲向狼族骑兵,毫不意外的被残忍杀害。
叶淑兰仓皇逃命,但哪里比得上狼骑的速度。
眼看就要落入狼族魔爪之际,正在附近巡逻的江传武及时赶到,当场把无恶不作的狼骑兵斩杀一空,救下了她。
说到这里,叶淑兰那饱经沧桑的脸上,竟然泛起了少女般的红晕。
美女爱英雄。
更何况是救了自己一命的英俊青年呢?
情窦初开的叶淑兰,毫无意外的对江传武是一见倾心。
只是少女脸皮薄,不好意思表达,只能每次趁着江传武巡逻时,故意跟他制造偶遇。
一来二去,两人也就混熟了,成为了关系很好的朋友。
只是江传武这个人对感情很木讷,始终只是把她当成一个谈得来的朋友。
这让叶淑兰恨的直跺脚,暗骂他就是个榆木疙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