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呦呵,好你个掏裆家的,终于来边军巷串门了?”
沈柯一行赶早出门,路过儿时念书、每天都要经过的茶馆。老茶倌见着齐伯牙,立刻开口打趣。
片刻之后,却是聪明闭嘴...就见某位跟在老管家身旁的秀才公,将手从袍袖里伸出来,暗戳戳地比了一个掏鸟动作。
“嘶—”
被原主便宜老爹支配的恐惧,再度笼罩在老茶倌心头。
“见过沈秀才~”
老茶倌只得一抱拳,遛回店里去了。
“这么大的人了,还没个正形!”
沈柯这一番比弄,被齐知桃看了个满眼,面颊羞红着啐了他一口。
想必是原主那便宜老爹,在齐知桃儿时,和她吹嘘过自己年轻时候,厮混街头的往事。
沈长歌葬身漠北之际,原主不过两岁。彼时的齐知桃,却已经六岁,该记事了。
“青藤侄儿,你怎地才来?”
将原主老爹的离奇往事,翻出来笑谈了一路,沈家祖宅早到。这当初由沈家老祖流传下来的抚军官邸,兜兜转转十余代人,几经修葺,还是落到了沈柯大伯手中。
一行赶到正门,陈家伯母已经候在廊下。
--没错,她正是沈长天口中的陈氏悍妇!
正是这茶商女子,在嫁入沈家之后,愣是将沈家大伯,欺负得缩手缩脚,落下了缩脖子的毛病。同时也是她,将当初那刚守孝期满的原主,和齐伯牙一道赶出了沈家祖宅。
其实单从陈爱莲今日的装束,便能看出品性:
只见她穿着并不合身的稠袍,愣是将本就肥硕的身段,勒出了三道湾。
指头戴满了劣质祖母绿还不算什么,又在脖颈上套了十余条珍珠项链;满头朱钗,金饰银器,恨不能将她出嫁时的所有嫁妆,都戴在身上。
仿佛她,才是今日的主角。
沈柯见了,暗自摇头:“见过伯母。”
“哟,看看咱们沈家的三元公,就是讨喜!”
提高嗓门,朝院里喊了一声,陈爱莲这才挪动她满身肥肉,假装熟稔一般凑上来牵住沈柯。
却被挽着栾姨娘胳膊的青年,侧身避过:“伯母身上的肉味,太过熏人!”
栾鸣凤:“噗哧~”
听出沈柯言语里的挖苦,陈爱莲却也没计较,毕竟院里都是这方圆几个巷子里的小官,乡绅,还有自己娘家后人。这样的场合,总不至于当场翻脸。
..........
“这便是咱沈家,此番冠礼的儿郎。”
沈家祖宅,随着沈柯进门,缩着脖子招呼宾客的沈长天快步走上前来:“同时也是此番县、府、院三榜第一的三元公,沈柯!”
“见过沈三元!”
“咱边军巷之人,居然有朝一日能够出如此人物,真是万幸!”
“以三元公的才学,考中举人指日可待,若是将来飞鸿腾达,可莫要忘了我等邻里乡亲...”
“......”
和一众甲长、乡绅见过,又寒暄半晌,沈柯这才领着齐家四口到主位坐定:果然如他所想,沈长天当初许诺的五桌及冠筵席,再度缩水。
只剩三桌~
“便请各位乡亲,一道见证小侄冠礼!”
见人已来齐,忙着招呼宾客的沈长天,转身朝巴巴盯着桌上吃食的小儿子道:“裕昌,去将为父准备的文士帽取来!”
“不去,我想吃鸡腿!”
“等取回来,咱们就吃。”
“我要吃鸡腿!”
“嘭!”十二、三岁的沈裕昌还要纠缠,就被沈长天踹得一个趔趄:“吃吃吃,就知道吃...老子临了,怎地又生了你这么一个混账玩意?!”
“哇~”
“闭嘴!乖乖拿去…”
沈裕昌刚嚎啕出声,就被陈爱莲喝止。骂完儿子,又瞅了沈长天一眼;很显然,当众打儿子这笔烂账,又被她记在了沈家大伯头上。
没见到那三十出头的堂兄.沈裕杰,想必是耽于保甲制度,被发放到下县当差去了。毕竟军户人家,一直有军籍在身,承平年间,更应该拥护大幽的保甲制度。
当初的白莲妖变,三丁抽一。
原主老爹还没分家,便由沈长歌去了。
现在分了家,陈爱莲再是心不甘情不愿,也只得让自家儿子领了差事。
“今月吉日,始加元服,弃尔幼志,顺尔成德...”
念完祝词,祭拜天、地、祖先;因为家中无人,只得代行父礼的沈长天重重拍了拍侄子的肩膀,再说不出其它话来。
背过身去擦了眼泪,迅速为沈柯戴上文士帽。
沈家大伯,当即宣布开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