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娜拉几乎是打了个冷战,如果到了百花羞身边,那么她的生活轨迹又回到了从前,她只能还是个杀手。
“大少爷,谢谢你!我真是太感动了,我求你了,一定不要把我交给百花羞。”塔娜拉带着哭腔说。
一个曾经的冷血杀手,居然发出了如此脆弱的声音,让常风为之动容,他轻笑说:“放心就是了,既然你是我的保姆,我就要保护你。”
早晨。
塔娜拉做了可口的早点,带着一些俄罗斯风味,但常风完全能够适应,他吃得很开心,却也发现了塔娜拉脸上的绯红。
“和我一起吃早点,你很害羞吗?”常风轻笑说。
“不是的,我是因为昨天晚上的梦。”塔娜拉刚说完,常风就哈哈大笑了起来。
“你笑什么?”塔娜拉问。
“我想,你一定做了和我相同的梦,你也梦到了我们两个的第一次,对吗?”常风说。
“哦,你的意思是,昨天晚上,你也梦到了这个?”塔娜拉很不可思议,她怎么能做了和常风一样的梦?
“是的,我也梦到了这个,有个词叫心有灵犀”常风说:“虽然我们两个昨天晚上不是睡到一起的,可我们两个心有灵犀了。”
“哦,呵呵,心有灵犀,这可是很有意思的事呢,其实我想忘掉我们两个曾经有过的事,可我总也无法忘记,因为你这个混蛋,夺走了我的第一次。”塔娜拉停顿片刻又说:“大少爷,我总是喜欢用混蛋来称呼你,你不会介意吧?”
常风无比的汗颜,任何一个人都不会喜欢别人总是叫他混蛋:“如果你能不这么叫我,最好别这么叫,其实你可以叫我常风,也可以叫我大少爷,或者干脆什么都不见,想和我说话时就嗨一声。”
“你是个好人,同时,你也是我活到现在遇到的最混蛋的人,我简直是喜欢上了叫你混蛋,你就满足我吧。”塔娜拉说。
其实叫他混蛋也没什么,就算叫他溜忙也没什么,不同的词从不同的人嘴里出来,代表的意思是不同的。
以前,有人叫常风穷鬼,的确是伤害了他的自尊心,可现在他身边的女人总是喜欢叫他混蛋,并没有伤害到他的自尊心。
“好吧,既然你喜欢叫我混蛋,那就叫吧,不过有个前提,你必须答应我。”常风说。
“什么前提?”
“你必须让我好好地吻一次,然后才能叫我混蛋。”
“不可以。”
“那就不许你这么叫。”
“求你了,不许欺负我!”
“如果你不愿意就算了,一般情况下,我是不会霸王你的。好了,塔娜拉,我要去龙凤集团了,你可以出去逛街,买衣服,买首饰,买一切你想要的东西。”常风轻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