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六章 准备参加解考(1 / 2)穿越武大郎之救宋首页

绍圣二年,正是宋哲宗赵煦亲政的第二年。

绍圣年间,北宋朝表面看似和平繁荣,实际上是暗流涌动沉滓泛起,特别是在朝堂上,党争不止,动荡不安。整个国家已是积弊甚深、沉疴已久,正处于风雨飘摇之中而不得自知。

元祐八年九月,太皇太后高氏病逝,哲宗赵煦亲政。

亲政后的哲宗赵煦,出于对高太后的不满和厌憎,一心想继承其父神宗的遗志推行新法,改元绍圣,任用新党主将章淳、曾布、李清臣、杨畏、吕惠卿、蔡卞、蔡京、许将、林希、张商英、黄履等大臣,联手对元祐旧党人进行疯狂的报复和打压,追贬文彦博、司马光、吕公著等人,司马光、吕公著不仅被追夺赠官和谥号,连哲宗赵煦当年为他们亲笔题写的碑额和奉敕撰写的碑文也被追毁。

贬谪吕大防、刘挚、赵彦若、苏轼、黄庭坚、范纯仁等元祐旧党人,甚至下令除范纯仁之外的吕大防等数十人永不录用,一贬再贬。吕大防、苏辙、刘挚等人先后被贬黜至岭南;范纯仁被贬至湖北,安置永州;黄庭坚先后被贬为涪州别驾、黔州安置;韩维罢官;苏轼被远贬于岭南惠州,又进而被贬到昌化军海南儋州;程颐也被贬往涪州;其他在世的元祐大臣也几乎都被远贬到岭南。

岭南是蛮荒之地,不服教化之地,山高路远,山穷水恶,瘴疠横行,对于被贬至岭南的人来说可谓九死一生,即使不死也会脱层皮。党争愈演愈烈,以致于后来,新党自己内部也上演狗咬狗的闹剧,李清臣、杨畏、吕惠卿、刑恕、林希等先后也被章淳贬出京城,外放地方为官。

这场所谓的以恢复新法为号召的绍圣绍述,实质上只恢复了元丰年间实施的条例,熙宁新法注重发展生产的内容被阉割了,所谓新党,并没有想着如何强国强军,所有的的心思都放在了如何打击报复元祐旧党人的身上。

绍圣绍述的这一场折腾,使积重难返的北宋朝后期政治雪上加霜,直接导致“善类空,国事乱,宗社亦繇以倾”。后面山河破碎的悲剧也就注定了。

真可谓是生逢乱世,悲催啊,竟然穿越到风雨飘摇的北宋末年来了!如果没有什么改变,自己再过二十多年就沦为亡国奴了,武植想想就觉得窝心丧气!

自己要想改变这现状,改天换命,必须要有实力才行。而实力是什么?无非就是钱、权、兵,有钱有权有兵才是立足之本!

现在要有钱有兵实在是困难,那就先从有权入手吧!而眼下的贡举就是抓住权力的敲门砖!

所以,武植一定要早点参加科举大考,争取早日当官,拿到权力,其他的再慢慢筹划。

绍圣二年五月初十八这天,夏至,巳时上午九时,武植一个人坐在小书房里,默默地梳理着头绪,握了握拳头,暗自下定了决心。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眼下的宋朝是文官治国,一直以来都是重文轻武,以文抑武。

绍圣以后,朝廷遵循熙宁试策之制进行人才选拔,只保留进士科与制科,另设新明法科遴选司法官。文官特别是京朝官选拔的重头戏就是进士科贡举考试,每三年一开科场,一般先在各州府举行。须经解试、省试、殿试三级考试,层层选拔,及第后方可入朝为官。

解试,也叫州试,是由诸州、开封府、国子监将合格举人贡入礼部的一种考试,也是后来的明、清的乡试。地方州府所举行的解试,一般都于秋季举行,故又称“秋斌”。州试时,由诸州判官主持报考进士的士子的考试,由录事参军主持其余各科的考试。如果考官不懂经义,可选次一级的官员充任,但要经判官监考。试卷上要加盖“长官”之印,考官和监考官还要在试卷后面签名。如发现作弊考生,当场驱逐,考官受贿舞弊,要受严厉处分。

每逢科场年,解试会在八月十五日开考,连考三日,共考三场:第一场试大经义三道,《论语、《孟子义各一道;第二场试诗赋或词各一首;第三场是是子史论一首,时务策一道。举人解试合格,由州府或转运司、国子监等按照解额解送礼部,参加省试。

省试,也称为春试,即解试通过的考生称为“举子”或“贡生”,于当年冬季集中到京师,于次年春初参加“省试”,一般安排在月进行,故又称“春试”。所谓“省试”是因就试尚书省而得名,实为礼部所主持。

“贡生”到京后,要向礼部报到,写明家状、年令、籍贯及参加科举次数,取得省试考试资格。试前礼部先发一“都榜”,亦称“混榜”,也就是座次表。省试考试之日,考生到达贡院后依次就座,锁院,考生不得离开,食宿其间。知举官将试题写出后,考生对题目有疑问,可以向出题人提出,出题人则须详细解答。考试完毕后,开门放考生出院,试卷入柜。另外还规定“举人除书案外,不许将茶厨、蜡烛等带入,除官员外,不得怀挟书策。犯者扶出,殿一举”。

省试考四场:第一场试本经,第二场试兼经,第三场试论一首,第四场试时务策三道,连考三天,中途不能离场。试卷要糊名、誊录,并且由多人阅卷。评卷分初阅、复阅两次。成绩合格者,由尚书省张榜公布,第一名称“省元”。落第者可以诉请复试一次。

殿试,实际上是省试的一种复试形式。本朝殿试,始于太祖开宝六年。从此,省试与殿试的名次,才有了区别,同时也出现了“省元”和“状元”的名称。取士大权进一步为朝廷掌握。

本朝中期之后,参加殿试者一般都赐及第,不再黜落,只是根据殿试成绩重新排列名次而已。本朝殿试,一般分为五甲。第一、二甲赐进士及第,第三、四甲赐进士出身,第五甲赐同进士出身。成绩出来后张挂黄榜公布,俗称为“金榜题名”。

殿试的内容,太祖时仅考诗赋,太宗时加试论一道。神宗熙宁三年,殿试进士,罢诗、赋、论三题,专以策定着,限以千字。后又加试律义、断案。哲宗元祐时,恢复诗、赋、论三题。绍圣以后,又遵熙宁试策之制。

绍圣二年后,朝廷贡举考试的内容分为经义、策论两大部分,不考诗赋,以经义策论取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