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初的一场大雨,让原本闷热的金陵市降温了不少。
罗牧云骑着自行车,不紧不慢地在街上晃悠。
大一的课不怎么多,而今天下午只有一节线性代数课,时间充裕得很。
从噩梦般的高中生活里逃脱出来,多数人都对大学生活抱有很高的期望。
毕竟受够了家里、学校的高压管制,大学自由自在的生活总是引人向往的。
好消息是,罗牧云考上了一所还算不错的大学。
坏消息是,学校就在他家对面,距离不超过五百米,要是他的老妈愿意,甚至可以在家用望远镜看见他在宿舍干什么。
或许是由于天气难得凉爽的原因,街道上的人多了不少,罗牧云心情还不错,吹着风哼着小曲。
“你是内内个内内”
“内个内个内内”
“阳光彩虹小白马”
“滴滴答滴滴答”
他很喜欢这首歌,欢快轻松,坚信这首歌绝对没有黑粉。
人群来来往往,罗牧云忽然看见了一个再熟悉不过的女孩身影,他脸上的表情瞬间由晴转阴。
掉头想跑,可是已经来不及了。
靠北,真是冤家路窄。
映入眼帘的女孩,大概一米六五的身高,穿了一件简单的淡蓝色短袖,黑色的百褶短裙衬托着笔直雪白的长腿。
脸蛋如温玉般精致白皙,一双清澈灵动的桃花眼,泛出几分灿烂的活泼。
萧清月的这副模样,在外人眼里,活脱脱的乖巧女孩,俨然是个美人胚子。
只有罗牧云自己知道,她私底下压根就是个无恶不作的魔鬼。
如果要问他最害怕的是什么,第一名是他老爸腰上的七匹狼,第二名就是萧清月。
两人小学、初中、高中甚至到了现在,不仅住在一个小区,而且就住在对门。
别人家的青梅竹马都是两小无猜,甜甜蜜蜜,俗话说人不能没有青梅竹马,就像西方不能没有耶路撒冷。
而自己家的青梅,分明就是活冤家,从小到大,萧清月不是欺负自己,就是给自己挖坑。
两人一起出门吃面,碗里的肉必定是归萧清月的,吃不完的面条必定是归罗牧云的。
每次买零食,他都只敢找个隐蔽的角落偷偷吃,但凡被萧清月发现,一顿剥削是肯定少不了的。
小的时候,罗牧云打不过她,只能被她按着欺负,于是心底暗暗发誓,等以后一定要报仇雪恨。
等到长大了,萧清月反而不按套路出牌,有什么事直接跑到他的老妈那里告状,害得罗牧云是敢怒不敢言。
这么多年下来,他给自己总结了一条屡试不爽的妙计:
看见萧清月就跑,马上就跑。
不要犹豫,犹豫就会败北!
但是就今天的情况看来,跑应该是跑不掉了。
罗牧云停下自行车,右脚撑在地面上,轻轻咽了口唾沫:“那个,中午好。”
既然无法逃避那就只好享受了,要钱没有要命一条,来吧!
萧清月的眼神有些奇怪,出神地盯着他,突然露齿一笑,看起来有点傻傻的。
他瞬间泛起一身鸡皮疙瘩,被这样盯着,总感觉挺渗人。
“你……没事吧?”罗牧云微微俯下身子,伸出手掌在她面前晃了晃。
两人相处了这么多年,罗牧云还是第一次见到她露出这种表情,他开始怀疑眼前这个人是不是被什么脏东西给夺舍了肉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