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八十七章 组合拳(下)(1 / 2)覆手首页

曹云第三位证人是上泉同公司的同事。

上泉是某金融公司某部门的部长,相当于部门主管,算是中高管,同事是他的下属。

曹云:“你们部门几点上班?”

同事:“早上八点。”

曹云:“X2号,上泉几点到公司?”

同事道:“八点之前。”

曹云:“为什么记得那么清楚?”

同事道:“如果有人迟到,我一定会记得很清楚。”

曹云:“上泉家到公司,以最快的交通工具需要多长时间?”

同事回答:“我开车去过部长家,三十八分钟。”

曹云再问:“如果是早高峰呢?”

同事回答:“那就不好说了,最少需要四五十分钟。”

曹云点头,问:“X2号上泉有什么具体工作?”

同事:“当天我们部门要前往九区某区域进行街道广告宣传,派送传单和自己的名片,希望收到名片的人能到我们公司购买我们的投资产品。并且对有意向投资的人一对一的说明风险和收益。”

曹云:“到几点?”

同事:“十一点三十分。”

曹云:“然后呢?”

同事:“部长请客,请大家去雅座吃饭。吃过饭后,我们就在雅座休息了一个多小时,加上吃饭时间就两个小时。接着前往附近的市场进行宣传,宣传目标是摊位的商贩。”

曹云问:“就休息一个多小时,工作很幸苦。”

同事:“幸苦是应该的,在经济好的时候,客户会源源不断会找上门。当经济不好的时候,我们就应该去找客户。”

曹云问:“有谁偷懒吗?比如上泉?”

同事:“绝对没有,上泉部长对自己的要求非常严格,对我们的要求也很严格。”

曹云:“几点下班。”

同事:“考虑到大家都非常疲劳,体力不支。毕竟一直在走,一直在说话,几乎没坐的时间。上泉部长让我们五点下班。”

曹云点头:“法官大人,我问完了。”

法官:你要不要啊?

检察官:PASS。他翻看曹云下一位证人,隐约读出曹云的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