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兴过后,两个人小心翼翼的把字帖放在了孔卓的身边,然后用东西压住,免得被风吹走。
随后又是一张宣纸铺好,杨蜜主动为林天磨墨。这一次,林天拿起了另一支细长的毛笔。沾了墨汁…
整个人的气息都变得轻松了许多。落笔如神。
“唧唧复唧唧,木兰当户织。不闻机杼声,惟闻女叹息。”
“问女何所思,问女何所忆。女亦无所思,女亦无所忆。”
“雄兔脚扑朔,雌兔眼迷离;双兔傍地走,安能辨我是雄雌?”
三百九十二个大字,整整齐齐的写在了白纸。
林天站起身来,放下毛笔后,满意的看着「木兰词」。杨蜜迫不及待的开始看书。
他第一眼就看出,林天的字比他的字还要好。“你说的没错!”
杨蜜一脸的惊讶,三分惊讶,四分欣喜。
林天笑着点了点头,说道:“我怎么会说大话,你仔细
看一看,第一句和最后一句,都不一样。”
“是啊,好久没写了,一直在做群众演员,实在是太无聊了!”
林天有些牵强的说道。杨蜜一听,连忙去看。
果然……
因为后面的字迹太多,所以第一句和最后一句的字迹都不一样,越往后越好。
嗤!杨蜜倒吸一口冷气,一脸的不可思议。
她突然意识到,林天说的是真的,这字可能并不是他最满意的。
当然了,真正的原因是,林天之前并没有接触过书法。这才使得,融合神级书法之下。越写越好。
他现在写的这幅字,顶多也就是个一流的书法家而已。
当林天写完这两首诗的时候,他觉得自己已经将自己的神级书法完全的融入到了自己的身体之中。
看着宣纸最后一行字,安能辨雌雄!林天知道,直到这句话,他才真正的融为一体。
“呼…”
林天深吸了一口气,将桌的宣纸撕成了碎片,然后又去了另外一张桌子,将宣纸撕成了碎片。
“你干嘛?”杨蜜诧异的看了林林天眼。
这么好的字帖,林天居然说撕就撕,这也太败家了吧!这两幅画,每一幅都是精品!
林天拍了拍手,走到桌前,笑呵呵的说道。“既然是给岳父岳母准备的,怎么能拿来练手呢?
接下来的一个小时里,林天又写完了两幅字,两人都有些疲惫的睡着了。
第二天清晨。
林天拿着昨天写好的字帖,带着杨蜜坐飞机回了沪京。这一刻。
沪京某高档别墅区。杨岚,杨蜜的母亲,正在乔龙的家中。
因为之前和林天有过一面之缘,所以作为丈母娘的杨岚对林天还是很有好感的。
长得帅,负责,厨艺也很好。
本来以杨家的势力,杨蜜如果不走娱乐圈的话,十有八九会加入文工团,毕竟杨岚本身就是文工团的人。
但是,杨蜜进入娱乐圈之后,她就开始了自己的事业。对于杨蜜的成就,杨岚还是很自豪的。
国民女神。
这还是因为他没有依靠家族的力量。
这让他如何不骄傲?
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其他姐妹的孩子都结婚了,就连那些还没结婚的,也都开始谈恋爱了。
谁会像杨蜜一样,一心扑在事业,从小到大,除了家里人之外,她从来没有和别的男人牵过手,更别说谈恋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