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没有利用价值,就会弃如敝履,像丢掉一把不称手的兵器,没有人会因为一把无用的兵器惋惜或者难过。
可是顾欢喜偏不,她不顾包括院长在内所有人的反对,给那个杀手做了手术,那个人活了下来,却意外地因为神经受损变成了低能儿。
林念朗记得当时问她,“为什么要救他?”
她当时眼里的光明亮又带着疑惑,“不应该救么?每个人都有活下去的权利啊,不管他遭遇什么,被多少人放弃,可是生命本身就是值得敬畏的,你想啊,如果我们都用自己的意念和决定来决定别人的人生和生死,那和刽子手有什么区别?”
刽子手……
事后他去清意场,当时有个少年不堪强烈的训练幅度,用掰弯的铁勺割腕自杀,最后被救了下来。
他去看那个少年时,少年眼里是毫不掩饰的仇恨和愤怒。
“你恨我?送你来清意场的是你的亲人,是他们放弃了你啊……”
少年再也忍不住,嚎啕大哭,“你不得好死,为什么会有这种地方,这里是地狱,你是魔鬼,我要杀了你!”
少年咆哮着扑上来,还没近他的身体,就被庄诺一脚踢翻在地。
当时他想,真的错了么?他是商人,清意场在他手里不过是一个敛财的手段,那些人出钱,他为他们训练最出色的杀手,有什么错呢?
可是少年眼里的绝望和对生命的渴望让他想起自己在巴国那段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日子,还有顾欢喜望着他时眼里明媚的光。
那天他几乎是落荒而逃,将自己关在清意场一天一夜,将所有的训练手段都重新体验了一遍,他终于明白,让少年绝望的从来不是身体的疲惫,而是人情的冷漠。
清意场的每个人都恨不得杀了同伴来证明自己是强者,这种强盗逻辑和狼性思维不像人类,像是最原始的森林中为了食物互相残杀的野蛮人,第一次让林念朗不寒而栗,这种恐惧让他明白,自己当初一身鲜血活下来,是踩着多少累累白骨和无辜的头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