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可凯在院子里拿着自己的破木刀练绝世神功,当然绝世神功并不是他自己说的,是几年前村子里其他小孩子给他的招式起的名字,刀法只有砍、斩、拦,拳法看起来也是平平无奇,凡可凯练的这几招是从村里一个当过猎客的大叔那学来的,大叔几年前在青城一个小家族中当过猎客,之后小家族被追杀,大叔腿瘸了被抛弃,心灰意冷回到村子,大叔喜好看书,凡可凯时不时就去村里书馆借几本书给大叔看,大叔闲来无事教了凡可凯这几招,可惜教完这几招之后给凡可凯留下一张纸条就走了,不知去向。
凡可凯就这几招从十四岁练到了现在十九岁,每天下午练习几个小时,其他时间去帮人家搬东西打杂挣点钱维持生计。父母在他比较小的时候就去世了,家里就剩他一个了,好在父母留下了不少钱,不至于小时候饿死。
今天凡可凯练完之后破天荒的没有出门,按理说每次练完他都去帮别人打杂挣点钱,到很晚才回家。
这天凡可凯在自家炕上躺着,心里想着这种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起早贪黑的日子已经好几年了,攒下一点小钱买把好点的刀之后剩不下什么,自己已经二十岁了,难道要到三十岁自己才有资格去当猎客?猎客是受雇佣的高手,负责猎杀野兽。不行不能再过这种日子了,我要去闯一闯,反正自己孤家寡人一个,死了便死了。第二天早上,凡可凯刚走出门打算去大叔说的青城闯一闯,然后突然一声巨响,大地震颤,凡可凯吓了一跳转眼一看,好家伙,自家的屋子被全砸倒了,好好的屋子一瞬间像废墟一样。
“踏马的,谁砸的!”凡可凯爆了句粗口,他一定要找出那个砸自己屋子的那个罪魁祸首,但是在附近找了好几圈连个人影没看着。
“人呢给我出来,别让我抓着,到时候砍死你,啊啊啊啊啊。”虽然凡可凯平时脾气很好,而且经常读书,说话也很温和,不过转眼间自己的家变成废墟,实在没法继续心平气和了,然后又骂了几句之后,凡可凯很无奈的去扒废墟,毕竟房子倒了自己也没钱修理,在多带点值钱的物件走吧找着找着他突然看见了一团黑色的光,他都怀疑自己是不是气的眼瞎了,眨了一下眼黑光没了,他找了找,发现了一柄刀鞘刀柄皆是黑色的刀,他看到后瞬间眼睛就发光了,这可是货真价实的好刀啊,自己在村子里就没见过几把好刀,至于自己更不用说拿个木刀。
凡可凯一开始以为这把刀是自己家珍藏的,但是父母生前可没告诉自己这码事啊,凡可凯又看了一下刀的位置,这把刀压着自己家房子的屋檐,莫非这把刀是从天上掉下来的,或者是别人扔过来给自己家房子砸塌了?不至于这么背吧?凡可凯不想那么多了,先把刀拿起来再说,落在自家就是我的,结果无论凡可凯怎么拿黑刀都是纹丝不动,甚至拔也拔不出来。
嘿,邪了门了,自己几年练刀练拳力气不算小,怎么可能连把刀都拿不起来,这刀得多重啊?他正想着怎么把黑刀拿起来的时候,后面传来了人们喧闹的声音,凡可凯翻了翻附近的废墟,发现有个黑布,黑布上的纹路刀鞘上的纹路有点像,于是拿起黑布盖住黑刀,这一盖住,黑刀颤抖一下,凡可凯觉得自己绝对是眼瞎了,然后再次尝试拿起黑刀,没想到很轻,感觉也就两三斤重,凡可凯拿起刀后赶紧用黑布包住刀,然后转身面向众人,众人皆是议论刚才听到的巨响和地震,走近之后看见凡可凯站在一堆废墟里背着行囊,拿着一块黑布,里面好像包着刀,有认识凡可凯的问他这边发生什么事了,凡可凯原地转悠一会,突然一溜烟就跑了,众人都在原地看蒙了,看到凡可凯的房子寻思他招惹到什么不该惹的人了,于是很快便都散去了。
凡可凯跑出村子走在去往青城,到时候去了青城,拿着这把刀去当猎客,或者去名门拜师学刀,以后练出个大出息。
“让路让路!”一阵马蹄声和一个大汉子的喊声唤醒了正在做白日梦的凡可凯,凡可凯走到一旁看着面前壮硕的大汉和高大的马,和后面看起来就极其奢华的马车。
不知是不是缘分,当凡可凯望向马车纱帘时,里面坐着的女子也在此刻掀开纱帘,女子看似二十岁左右,虽然有点胖,但是清秀的容貌让凡可凯傻傻的看了一会儿,心想这是城里哪家大户人家,女子扫了一下外面景象之后注意到一个穿着朴素,相貌普通,背着行囊,腰上挎着黑布包裹的刀剑,仔细一看那个看着和自己岁数差不多大的男人,正傻傻的盯着自己,不禁噗嗤一笑,凡可凯发现自己失态,急忙收回目光。
“秀儿,别乱看了,这离青城还有一段路程呢,在附近的客栈住一晚吧。”马车里面另一位中年女人说道。
“娘,你说这些人里会不会有猎客,你看那个人相貌平平,可他的刀是用黑布包着的呢,跟流浪刀客似的,可惜穿着不像。”年轻女人回道。
“秀儿,这次回家走的都是山村路,这都是小山村的人,别说猎客了,会武功的都很少,你是不是又想闹事?”
“哎呀娘,我那是切磋。”
“一会到了客栈老实点,别瞎闹事,你小的时候就闹出不少事,让你爹操了不少心,现在学成回来,可千万别像之前那样了,别闹出大事了。”
“知道了娘。”女子委屈巴巴的说。女子心里想着你可千万要走快点到客栈,这样我就能练练手了。
此时凡可凯还不知道自己被盯上了,寻思跟着马车往前走吧,走了没多久,天色渐暗,马车停在一个客栈门口,客栈旁边有个酒楼,名叫相逢楼,凡可凯走了进去,相逢楼不算大,一共两层,凡可凯在一楼找了个角落坐着,要了一份招牌牛肉,没要酒,一方面是因为酒贵,另一方面是因为自己长这么大还没喝过酒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