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侯景伸了个懒腰,从床上翻身坐起,侍女们恭敬地捧着洗漱用具进来,有的拿着梳子给他梳头,有人递上温度正好的面巾,侯景洗漱完毕站了起来,侍女们又恭敬地给他穿戴冠服。
沈妙容一丝不挂的身体裹藏在锦被里,经过半夜的反复折腾,到现在还瑟瑟发抖,侯景撇了撇嘴,厌恶地看了她一眼,转身迈着方步走向被锁在大殿柱子上的陈蒨。
侯景伸手托起陈蒨的脸,那张脸疲惫不堪,原本熠熠生辉的凤眼,如今神采全无,目光呆滞,眼底全是血丝。
“哈哈哈……”侯景得意地大笑:“陈蒨,你老婆实在乏味得很,孤能和她上床,完全是因为你的缘故,孤敬你是条汉子,勉为其难了却你的身后事,把她收为孤的姬妾,你可以安心上路了!”
说完,侯景一挥手,道:“跟庖厨说,这只两脚羊,个头大、肉结实,需得多煮一会,才能骨酥肉烂,还有多放些八角、芫荽、胡椒。”
“诺。”两旁狱卒齐声称是,架起陈蒨,拖出大殿。
“夫君——”沈妙容哀嚎一声,从床上跌下,伸手想要拉住丈夫,却被侯景拦在面前。
侯景揪起沈妙容散乱的发髻,冷冷道:“贱人,孤警告你,如今你的夫君是孤,再喊错一声,孤就把你和他一锅炖了!“
沈妙容眼中落泪,却是不敢再哭出一声。
“你前夫马上就成为咱们的盘中餐,想你应该没尝过人肉的滋味吧!不同的人,肉吃起来口感不一样,比如小孩子叫‘和骨烂’,稍微炖过点,骨头就烂了;干瘦老头叫‘饶把火’,肉太老需要多加把火;年轻女人叫‘不羡羊’,味道比羊肉好吃;像你前夫这样有膂力的青壮男子,肉吃起来有嚼劲……”
侯景见沈妙容不停地摇头,骂道:“贱人,你要是不吃,就是心里还想着他,孤立刻把你砍成十七八块去喂狗!”
沈妙容慌忙点头,侯景笑起来:“你若嫌肉嚼得费劲,孤推荐你吃他的肝脏,青年男子身上最好吃的部位就数肝了。孤吃过很多人,男女老幼,孤都尝过。若论这世上最美味的,莫过于刚成形的胎儿,孤曾经亲手刳开孕妇的肚子,把那还在动的胎儿挖出来放在火上烤炙,烤到五分熟,那味道香过炮豚百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