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师知见徐陵同意沈文阿的意见,争辩道:“左丞相引棺材拊于山陵,灵位筵席拊于宗庙,必然有吉凶二部,成服不容上凶,博士还是坚持以前的决断,终究是山陵之礼。如果龙驾出殡,皇车兼设,吉凶的礼仪,本来就已具备了,以成服为准,臣有所不安。丧礼的制度,白天子已达。按王文宪《丧服明记》载:‘官品第三,侍灵人二十。官品第四,下达士礼,侍灵之数,并有十人。他们都是穿白布衣服,戴白绢帽。内丧女侍数目同外侍一样,而都穿缉边缝齐的丧服。有人问内外侍灵者都一样,为何丧服有差异?答道,如按君臣之礼,那么外侍是丧服不缝衣旁和下边,内侍是丧服缉边缝齐。近来世道多变,礼仪便随事而省。诸侯以下的臣吏都微不足道,至于侍奉,多出于义附,君臣的礼节不全,丧帽的费用实缺,所以便因袭常服,只是变换帽子而已。妇人的侍者,都是卑微的奴隶,君妾的道既然纯正,穿衣服的章法也就具备了。’皇朝的典章,还有不同,以此类推,可以知道是穿不缝衣旁和下边的丧服。那儿有侍灵者,就犹如侠御,既戴白帽,照理不会穿朱红色的衣服。而且梁代昭明《仪注》,现在还见存,二文均有显证,差不多可成为准则。况且礼出于人情,可以得到消息。凡人有丧事,既陈设了筵席机制,摆了总帷与灵屏,变化原来的常规礼仪,用芦箔与草庐,即是凶礼。堂室之内,亲人与宾客都来了,穿各种形式的丧服,哭的次序不齐,黑色冠者不吊,无不是丧服。哪有见门生旧吏,穿丝绸服装而来,左是姬右是妾,红色与紫色相糅合?何况四海之内为皇帝驾崩,普遍的情感是相同的,三军服丧,穿丧服之制应是一致的。于是使千门早晨开启,不涂白粉于红色宫闱,百官来到,变穿粗服为大红官袍,且队列中金光闪耀,佩戴的玉饰发声而行,此种情状求之于怀抱,固然不合心意,准之以礼经,从无此等事。怎么可以拿成服之仪,来譬之以山陵之礼?葬礼的过程既然已结束,所以有吉凶的仪礼之别,所谓成服,本是成丧礼,百司外与内,都变为吉容,侠御独独不这样,哪里可说是成服?如灵位没有侠御就算了,有侠御就必须穿丧服。”
谢岐也道:“灵位筵席拊于宗庙,棺材拊于山陵,实如左丞相所议。但是,山陵仪仗队,都有吉凶之分,从灵车的人仪服不变,从棺材的人都穿丧服。至于士礼,全同于此种制度,这自然是山陵的仪礼,与成服没有关系。今天说棺材灵屏,都在西阶,称为成服,也没有仪仗队,应当是从小官到王公,四海之内都必须备丧服。像梁昭明太子薨,即是现成的例子,哪能容许士人庶民都穿重丧之服,而侍中到武卫,尤其是近官,倒反而穿佩玉饰的华丽服装,与平时的吉礼无异?左丞相既然推之以山陵的事,臣以为或许是说与成服不一样。如果当天侠御同文武百官不一样,那么侍灵的人,主书、宣传、齐干、应敕的人,都应不改。”
蔡景历说:“侠御之官,本出五百,当天穿戴好丧服待于屋中,仍在本省被引上登殿,岂可改变成穿貂玉之服?如另外兼摄其他官,从而佩戴簪珥之饰,那么当日便有不成服的人了。山陵自有吉凶二议,成服凶而不吉,还是应按照前议,我赞同刘舍人的意见。”
江德藻道:“臣认为祖葬的时辰,其始终已经完毕,达官有追赠,须表以恩荣,有吉仪仗队,恐怕即由此义,私家都模仿学之,因而成了习俗。上服本是变吉为凶,理不应还穿绸缎服装。刘舍人引用王卫军《丧仪》和梁昭明太子故事,这明显的证据已足以审视。博士、左丞相是各尽自己的衷心,既然没有什么取证,就应再详细问询,可向八座、詹事、太常、中丞及中庶诸通袁枢、张种、周弘正、弘让、沈炯、孔奂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