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凌雨萱离开厨房后,郭墨轩看着手中还剩半杯的牛奶,仰头一口饮尽。
牛奶是七点左右煮好放进保温锅里的,距离现在已经过去了一个小时左右的时间,虽然一直放在保温锅里不凉掉,但口感会稍稍差上那么一些。
对于普通人而言或许没有什么,甚至都喝不出口感变差了。
但对于凌雨萱这种资深吃货而言,在美食方面,稍微只要有一点小瑕疵都会被无限放大。
反正都已经被他喝掉半杯了,所以郭墨轩索性把剩下的半杯也喝掉,然后趁着凌雨萱洗漱的时间再重新给她热一杯。
这么好的老公上哪找去。
可恨某少妇竟还不懂得珍惜,动不动就不是咬就是踩。
郭墨轩低头又看了看微微泛红的脚面,心中忿忿不平。
一个比较神奇的问题,牛奶的沸点明明比水要高,但却偏偏比水沸腾的更快。
一盒全新的牛奶倒入锅中,不消片刻就沸腾了起来。
郭墨轩百思不得其解。
旋即就摇摇头不再多想,自高中毕业以后,郭墨轩始终秉承着除了写作构思情节之外,其余时间,但凡多动一次脑子都是对高中三年牛马生活的不尊重这一原则。
当然了,如果他能往质量方面想想的话,或许就不会那么疑惑了。
等牛奶煮好盛出来后,郭墨轩算算时间,凌雨萱也差不多该洗漱完了,于是直接将还有些烫手的杯子端到了餐桌上,顺道从冰箱里拿出一片吐司面包。
一杯三百毫升的热牛奶,和一片100克左右的吐司面包,这就是凌雨萱减肥期间的早餐规格了。
将一切都准备好后,郭墨轩坐回客厅的沙发上翘起二郎腿静静地等待。
十分钟后,凌雨萱的身影还未出现,郭墨轩不禁心生疑惑。
这都快十五分钟过去了,牛奶都已经凉了,怎么还没洗漱完?
就是简单的洗个脸,刷个牙,不至于用这么长时间吧?
想着,郭墨轩便起身准备去卫生间一探究竟。
结果没走几步,就迎面撞上了刚从卫生间走出的凌雨萱。
看着眼前穿戴整齐,打扮精致的凌雨萱,郭墨轩不禁瞳孔放大一脸吃惊。
这是,化了妆?
不是吧,大早上的又不出门,就是简单的吃个早饭,有必要化妆吗?
瞧着唇膏,面霜,和头发,哦,头发倒是没有洗,但却梳的整齐,用一根黑色的头绳扎成一个高高的马尾。
肉嘟嘟的唇瓣,搭配上西柚色的唇膏,看起来像是熟透了的水蜜桃,让人忍不住想咬上一口。
本就偏白的两腮在面霜的作用下更显白嫩,仔细观察的话,还会发现白嫩中还透着淡淡的粉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