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是出生在大西北的缘故,还是基因里的天性使然,埃克斯从很小的时候,就对骑马这种活动异常的感兴趣,也对马这种动物有种发自内心的喜爱。
他依稀记得,上辈子的时候,和朋友一起去那些有着草原的地方旅游,一旦到了地方之后,头一件事,就是到处跑着搜寻当地专门出租马匹的牧民,并且花很长的时间讨价还价,租上一批看得上眼的,然后一骑就是一整天。
导致他每次去草原旅游,经常大半天都见不到他的人影。
在景区当中,一些专门被用来给游客乘骑的马匹,时间长了接触的人多了,往往都会变得油滑疲懒起来。
不是全程都如同闲庭信步一般慢悠悠的溜达,就是干脆走几步之后就低头吃草再也不动了,总之,除了主人之外,任何人都别想让他奔跑起来。
也许是马这种动物天生就能通人性,所有埃克斯接触过的马,哪怕年龄再老,只要埃克斯做出牧民们常用的指令,它都能异常听话的跑起来,仿佛它们能够感受到埃克斯对自己的亲昵,以及心中的那份热爱。
这种情况,经常就连牧民们都感到有些不可思议。
当然,这也取决于埃克斯养成的一个习惯,就是每当认识一匹新马的时候,他都会先走到马头旁,抚摸着马脖子跟它说说话,牵着它走一段之后再翻身骑上去。
而不像大多数游客那样,粗鲁的直接硬上。
可以说,来到这个世界之后,除了有把趁手的武器之外,埃克斯最想要的,就是一匹真正属于自己的坐骑了。
但养马属实太贵太贵了,一匹好马,不单单售卖价格就已经让他望而却步,它后期高昂的养护费用,也是他根本无法承担得起的。
其实这也是埃克斯迫切的希望改换门庭,想要跳槽去间谍部门的主要原因。
自从参加工作以后他才发现,枢机圣殿的神甫实在太惨了呀,工资低,福利少,跟人家福音圣殿的传教神甫们一比,简直堪比丐帮分舵!
但要说让他去福音圣殿天天站在神殿里装神棍,埃克斯光想想都觉得不寒而栗,跟一群跳大神的厮混在一起,他是绝对无法忍受的。
看着随行的这一支规模不小的商队,埃克斯不由得眼热起来,心中赞叹道:“看看人家,啊?虽然天天走南闯北的居无定所,但是人家有钱啊!”
皮克曼的商队确实规模不小,光身披甲胄的职业护卫就已经超过了二十人,剩下的三十多名帮工里,也有不少的精壮汉子,腰间斜挎着武器,一看就不是那么好惹的。
商队出发前,在邓格拉尼斯收购了大量的马匹,其中多为驮马和骡子为主的驮畜,这都是一些专门向圣殿贩卖材料的商队,在结算完货物之后,为了省去返程时人吃马嚼的额外费用,就地便宜处理掉的。
而皮克曼正是看准了这个商机,准备将这些低价购来的驮畜,转手卖去帝国北方一些缺少驮畜的城市。
“你就不怕我们因为任务的原因,耽搁的时间太久,导致赔本了?”埃克斯有些好奇的问道:“这么多马匹,每天的消耗可一点都不小呀。”
“当然不会。”皮克曼满不在乎的扫了一眼身后的队伍,跟埃克斯耐心地解释着:“在肖农,会有人接手这一批驮畜,况且,咱们的时间并不充裕,如果不加快速度寻找,一旦钥匙落入巴丹尼亚或者斯特吉亚所代表的势力手中,那一切就都无法挽回了。”
“到时候硬抢不行吗?”埃克斯有些不太明白:“钥匙如果落入他们手里,至少也算是明确了目标,比现在这样漫无目的地寻找要简单得多吧?”
“简单?”有着一口整齐的大白牙齿的皮克曼,被他的无知逗得哈哈大笑:“你难道指望着咱们这几十人围攻肖农不成?”
“当然不是……”埃克斯有些尴尬。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年轻人。”皮克曼乐不可支的继续说道:“像阿耳戈隆那样,在某次暴乱中被抢走?”
他跟埃克斯对视了一眼,就像胯下骏马的脚步一般,不急不缓的说道:“我不知道你在教廷圣殿里,这么长时间都学到了什么,但我所知道的是,如果发生了那样的暴乱,那些贵族老爷们,一定会毫不留情的将暴民屠杀殆尽,而不是像仁慈的涅雷采斯皇帝一般,只是将他们驱逐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