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感兴趣。”
还有,我不需要心灵鸡汤。
秦彻急了,拽住大包的带子,“别呀,我可是大前锋,人家都有啦啦队,就我没有。你去呗,给我做啦啦队。”
堂堂秦家继承人,入校就被人盯上了,每天情书蛋糕巧克力手办流水似的送过来,还有个陈窈窈每天护食的狗似的盯着,这种人去打球会没有啦啦队?
我敢说只要他开口让陈窈窈给他做啦啦队,陈窈窈为爱献身,敢穿三点式上去。
还没有啦啦队,打死我都不相信。
“就是那种裙子短似屁帘儿,穿着抹胸露出大半截腰,手拿彩球在球场边缘一边蹦一边娇声喊一二三加油的啦啦队?”
没长那娇媚之态,我可做不来。
“那倒不用,只要你去往那一坐,就比一百个那种啦啦队有气势。你什么都不用做,时不时给我个笑脸儿就行。对了,如果能准备一瓶水,那就更好了。”
我的时间真的非常紧,可奈不住他软磨硬泡,只好答应了。
嘴上是答应了,心里却琢磨着先把他稳住,到球场坐一会儿,瞄准机会偷偷跑掉。
然而,我终于也只是十八岁,也会热血沸腾。
当球场上的灼灼少年张力十足的狂野奔跑,紧张激烈的氛围笼罩着整个球场,场下观赛的同学们热烈的喝彩声直冲云霄。
秦彻改位小冲锋,一个又一个远投引燃整个球场,观台上的人疯了似的呐喊。
我第一次看到真正的篮球比赛,眼睛一瞬不瞬的盯着那个矫健的身影。
当又一个三分投中,现场彻底爆裂,对方气势低迷,啦啦队出手了,一排扎着双高马尾的女生穿着清凉的站成一行,跟随着劲爆的音乐挥舞着手中的彩球,给球员呐喊助威。
我们这边也不示弱,大家一起喊着:计科系加油,秦彻威武!
我被现场气氛感染了,把偷偷跑掉的想法抛之脑后,胸膛里仿佛有黄河在咆哮,不由自主的站起身,举起双手放在唇边做扩音器,用力大喊,“秦彻,加油,你是最棒的!”
正在准备起跳盖篮的秦彻与我心有灵犀,直直的朝我望过来,将薄唇弯成一朵绯红的杏花。
心脏瞬间停止跳动,世间万物全部静止,偌大的空间里仿佛只有我和他,隔着山隔着海隔着层层叠叠的人,目光相撞。
“秦彻,你是我的神。”
“秦彻加油,打败他们!”
“秦彻,冲、冲、冲!”
我想,我是疯了。
对望很短,可能只有十分之一秒。
但对望很热,因为这一个对望,秦彻变身成神,光芒四射,大杀四方。
他的衣服湿透了,粘在身上,壁垒分明的肌肉若隐若现,撩拨诱惑。
光洁的额头布满汗珠,颗颗晶莹剔透,将阳光反射成道道彩虹。
他在场地上沉着奔跑、抢夺、超越,矫健如豹,敏捷似猿,野性十足。
每个人都有很多面,今天,我见识到秦彻野性的新面孔。他仿佛一条霸占丛林千百年的妖,让人想要臣服,想要靠近。
终场哨声吹响,比赛结束了。
计科系以领先对手三十二分的成绩夺得断层式胜利。
他朝着场边走来,掀起球衣下场抹了把脸上的汗,线条锋利的腹肌露于人前,又引起一阵口水横流的尖叫。
他看着我,眸如银河,星光闪烁,华丽灿烂。
我想起他的嘱咐,拎起准备好的水冲下看台。
“小乖,我一定会取得胜利,到时候,你要第一个把水放在我手心里。”
我牢牢记着这句话,大步向前,越过人海,直奔他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