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老板的生意好,便表示他每天都会在忙碌中度过,连跟茗香说说话的机会,都是从各种缝隙中挤出来的。
茗香算了一下,他们这一天的交谈,除了早上买菜,便是午后忙完了吃饭,吃过了饭,他们又火速的开始收拾地方准备晚上的生意,而他这酒馆晚上的生意一向比白天更好。
丐帮是个很神奇的地方,一个叫花子的集中地,本应该是臭气熏天的,这里却山美水美桃花更美。而叫花子也应该是都是吃饭靠讨,穿衣靠刨,以地为床以天为被,兜里不存一分钱,浑身只有骨头皮,可丐帮的民众除了衣服破点,身上脏点符合叫花子的形象,其他哪一点都鲜明的把他们同一般要饭的区分了开来。
丐帮是个江湖帮派,跟外面的那些门派,世家并没有什么区别。丐帮弟子都是会武功的,因为丐帮没有独属自己的心法,所以丐帮弟子多是半道出家,加入丐帮时,多半都已有了一身不俗的本领。
这样一群有本事的人,当然是不差钱的,别管他们为什么要加入丐帮,也别管他们在外面生活需不需要用钱,只要回了君山,他们就得守君山的规矩。
君山住的都是穷苦百姓,白烈云要赚钱肯定不能依靠他们,他的经济来源在于这些丐帮弟子,每到晚上,在外忙碌奔波了一天回来交差的人们,都会在他这里小聚片刻,吃点烤鱼烤肉,喝点小酒,发发牢骚吹吹牛,娱乐放松了自己,也丰满了白老板的腰包。
茗香从晌午回来就开始算账,一直算到晚上酒馆打烊,然后惊奇于这群要饭的消费能力居然这么高,怀疑自己是否算错,便又再从头到尾算上一遍。
为什么同为丐帮弟子,洪小七那几个就只能穷的洗碗抵账,这些大叔却这么富有?茗香把算好的账交给了白烈云,白烈云看都不看,直接把钱箱的钥匙丢给了她。她获得了家中的财政大权,一打开钱箱,被里面满当当的铜钱闪瞎了眼,傻乐了一晚上,连提醒他洞房这么重要的事都忘记了。
开心的茗香愉快的一挨着枕头就睡着了,根本就来不及多想什么,然后当然是又做了一夜的梦。
许是有了第一次的经验,便不会再像第一次那么激动,这一夜,茗香的翻腾明显减弱,除了脸红轻喘,身体紧绷,到是没有别的什么太大的动作。这让本打算坐一夜的白烈云,放松的睡了回去,互不干扰的一夜到亮。
第二天一早,茗香又起晚了,身子倒没再觉得疲倦,一身大汗却是免不了的。昨夜忘记在床上铺床单,她只能抱着一大堆床单到湖边去清洗,遇到同样洗衣服的几个老老少少的女子,跟她寒暄了几句,就开始旁敲侧击的询问她和白老板的夫妻生活是否愉快。
白烈云作为全村女人的梦中情人,当然会是她们的主要肖想对象,茗香想到了自己的梦,顿时面红耳赤的拒绝了她们的打探,她的男人只能由她看让她摸,其他的人连想都不准想。
她这一早便生了个闷气,又觉得别人想或不想她也管不了,于是更加生气。茗香生气,来的快去的也快,一忙起来,便把这事忘记的无影无踪,到了晚上打烊吃饭才重新想起来。可这种事该让她怎么说?他现在展露于人前的那幅糙样,跟丐帮大叔也差不了多少,别说以前的仙风道骨,便是长安时的儒雅俊秀都算不上了,他却还是那般讨女人喜欢。他这种人,初见能被那一副好皮相吸引,再见便会为他的谈吐沉迷,相处久了更会发现这人脾气好心眼好知理识趣还会赚钱简直是什么都好,怎可能不喜欢他?
如她这般挑剔的,都钉在了他身上拔不下来,又何况那些只懂生孩子的村妇?于是,她又觉得很是自豪,旁人在他眼里皆是蝼蚁,唯有她成了他的妻子,茗香觉得自己当真是运气好到家了,开心的又是一躺下就睡着了,雷都劈不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