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走私团伙的老大,有一把手枪防身太正常不过了。
但让人悄无声息拿走了,对闯荡江湖多年的岩坎来讲,真是心惊肉跳。
幸亏对方没有杀心,否则自己在睡梦中就升天了。
要说不怕是不可能的。
这么多年走私生涯,养成了他谨小慎微的性格,第一他要预防仇家的追杀,另一方面,还要躲避政府的追查。
他不敢住二楼,一旦有仇家上门,跑都没地方跑,毕竟年纪大了,从二楼上往下跳,摔断腿绝对可能。
一旦被人堵在家里,唯一自保的武器就是那把手枪。
枪不值钱,偷枪的人有点可怕。
岩坎半天才回过神来,他说道:“先别管对方是谁,至少没有敌意,那批货先别动了,你考虑一下,如果可以,我们按照原来的的计划走也行。”
老三站起来说道:“我同意,你先休息吧,等天亮我去趟瑞宁,见见老刀和那个夏总,这件事透着蹊跷,不准我们动那批货,能量不小啊?”
岩坎重新躺下:“老三,别惹对方,我们求财不求气,既然对方给我们面子,我们接着就好。”
“大哥,我懂。”
老三走出房间,领着一群人直奔医院,那几个人还在医院治疗呢。
三个人都醒了,老三挨个问了问当时的情况,结果出奇的一致,对方就一招,手直接砍在脖颈处,人当时就晕了。
速度快,下手稳,力道把握精准,一击直接伤敌。
自己这边人除了老六用刀刺了对方一下,其他人连对方的人影都没看见。
高手!绝对是高手!
老三知道,这种人在缅北有,但不多。
要不是对方没有敌意,别说第一波人,就是自己后去的这伙人,一样团灭。
大哥说得对,求财不求气,自己这边低调一点,对方不会再找自己的麻烦。
在边境混,讲究的是能屈能伸,打得过的拼命打,打服为止,打不服就打死打散,防止对方死灰复燃。
打不过的就讲理,讲不通的就退避三舍。
之所以走私而不是贩毒,就是走私只要不抓到现行,在内地还能安稳生活,还能生活在阳光下,种点地,开个小买卖都可以,最后也能落个善终。
一旦贩毒,这辈子都得生活在黑暗之中,最终的结果不是横死街头,就是死在缅北的大山里,喂了野兽。
一旦贩毒,家人跟着受牵连,甚至家家有份的救助金都不给,更别提升学,当兵,进政府工作了。
可笑的是,贩毒的瞧不起走私的,认为既然都是赚钱,为什么不干利润大的,干一票毒品顶上十次走私,走私的胆子太小,只能挣辛苦钱。
反过来,走私的也鄙夷贩毒的,认为他们没有底线,挣钱不要命。
即使到了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边境地区几乎村村寨寨都有不少吸毒的村民,男人女人都有,而且鲜有活过四十岁的。
即使再落后,各族族人主流想法也是鄙视吸毒的人,贩毒的更别说。
老三权衡再三,这才对手下说道:“你们现在开车去仓库,把那个地方打扫一下,尤其是地上的血渍打扫干净。”
“等着那两个人醒过来,从今天开始,我们负责他们的伙食,记住,不要太寒酸了,丰盛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