贼寇起自于崇祯三、四年(公元1630年、1631年)之际,刚开始他们不过是些因饥饿寒冷而聚集于山谷间的百姓,这便是所谓的寇。到了崇祯五、六、七年(公元1632年、1633年、1634年)间,寇匪横行千里,行动飘忽不定,已经形成流寇的态势。待到崇祯十一、二年(公元1638年、1639年)后,情况又有所不同,已不再是一般草贼的行径。再至崇祯十四、五年(公元1641年、1642年)后,贼寇更非割据一方的模式。
起初,当寇匪作乱之时,朝廷无论是采取剿灭还是安抚之策,其实都较为容易。然而朝廷当权者见识浅薄,终究未能形成有效的对策,令人叹息。初期握有兵权的前线将帅,他们尚属中等智慧能力以上,也并非没有战胜寇匪的威势,然而朝中的公卿大夫往往置身事外,轻易决定战事安排,目光短浅,急功近利,死板规定期限且要求必须有所成效,始终未能取得成功。随着时间推移,朝廷任用人才不佳,以骑劫(燕国冥将)乐毅(燕国名将),赵括(赵国冥将)代替廉颇(赵国名将),刚开始任用贪婪无能的熊文灿,造成生灵肆虐的后果,继而又启用杨嗣昌,造成军事上的严重失误,于是中原地区陷入水深火热之中。那些堪称首恶元凶的贼寇们愈发嚣张,朝廷内部人心惶惶,陈睿谟年迈力衰,宋一鹤年轻稚嫩,朝廷因循旧例,草率地任用他们,又缺乏节制之术,导致将领不懂军事,士兵不能作战。不仅如此,官兵残暴对待百姓,其恶劣程度甚至超过贼寇,导致湖南湖北战事愈发恶化。因此,民众怨恨,上天震怒,饥荒与瘟疫频繁发生,人们同类相残,生灵贱如草芥。
此时李自成趁机崛起,占据中原,吞并江汉,侵袭陕西,进犯山西、巴蜀,如此势如破竹,皆因民心所向。由于朝廷赋税繁重,百姓困顿,百姓困顿又盗贼滋生,这是自古以来的规律,怎么要等待有智慧的人出现后才知道这个道理呢?明朝制度虽详尽严谨,但内重外轻,君尊臣卑,法律互相牵制,权力相互制衡,按说虽有奸臣,却难以作大乱,虽有枭雄,也难以立奇功。然而,朝廷在征收赋税上繁复苛刻,而在养育民生上却相当粗陋。
我曾听说过故去的大臣冯琦的言论:本朝的忧患,不在于外戚,不在于宦官,不在于大臣,也不在藩镇敌国,日后真正令国家忧虑的,唯在于皇帝与群臣的严重隔阂以及民众的生活困苦上。记得丙子年(公元1636年)我在淮上,遇见一位老人谈论流寇之事,他说:此寇如果不早日铲除,必将导致国家灭亡。后来我归乡,在士大夫家中饮酒,听到《邸报》传来贼寇警讯,士大夫皆言此乃草贼,不足为大忧。有书生被朝廷征召为言官,说几年后难道不会有绝世枭雄乘乱而起吗?民众生活的困苦,寇匪之乱的深层忧患,早在五十年前,就有淮上的老人知晓,里巷的书生知晓,而朝廷的众多公卿大夫,难道都是如此愚钝之人吗?只是他们沉溺于富贵,从未将国家安慰前途放在心上。待到大厦倾覆、国家灭亡,即使连燕雀也要失去巢穴,岂不令人悲痛!这样看来,庸碌奸臣充斥朝廷,贪污之风遍布郡县,懦弱的将领与骄悍的士兵在营帐中徒劳耗费军饷,而残暴狡猾的贼寇则在天下横行霸道,这些都是上天为大清崛起铺路啊。唉!上天要抛弃的,上天要兴起的,人的力量怎么能阻止呢?这些事情,我们记录留存下来就不讨论了,即使讨论了也不要再议论是非了,顺其自然吧(写于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