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完乔玉返回树镇时,已是深夜十一点。一轮玉弓高悬天际,洒下柔和的银辉。街上行人酒后微醺,低垂着头,似在费尽思量。
因为第二日清晨要赶赴雄天的会议,李金玉决定不回唐镇,而是到凯子住处将就一宿。
当李金玉踏入凯子的住所时,他意外地发现三中的同窗猴子也在。
猴子这个人机灵狡黠,平日里总爱调皮捣蛋,尤其喜欢捉弄女生,因此李金玉对他并不怎么待见。
猴子一见李金玉,便立刻咧开嘴,露出那标志性的嬉皮笑脸。
二人简单寒暄过后,李金玉不禁好奇地问道:“猴子,你没在三中待着,怎么也跑到这儿来了?”
猴子戏谑地回应道:“金哥,你到底是没去教室,还是我太不起眼啊?开学都一个月了,你竟不知道我转学了。”
经过一番闲聊,李金玉得知猴子在开学时便转学到了四中,只是他和凯子并未同班。
李金玉尴尬地干咳两声,不想在这个问题上继续纠缠,于是岔开了话题。
在闲聊中,凯子向李金玉透露了猴子最近的一些“趣闻”。
原来,猴子上学期在三中时与一个女生谈起了恋爱,得手后却嫌她相貌平淡,便提出了分手。那女生坚决不同意,为了躲避她,猴子便转学来到了四中。
到了四中后,猴子却迅速与班上的一个女生开启了另一段恋爱。两人已在这附近的田野、草丛间多次约会。
那女生性格害羞,每次约会都是半推半就,而猴子则是用尽各种手段,连哄带骗、连拖带拽地将她带到这些地方。
听着两人恬不知耻地交流着其中的细节,李金玉只觉手脚微痒,心中涌起一股想要教训他们的冲动。
但最终还是忍住了,他心中暗叹:“罢了罢了,不是一路人,以后还是离他们远一些为好。”
李金玉渐渐失去在此逗留的兴趣,转而驱车前往县城的娄军大酒店,打算在那里过夜。
此前与王雄的交谈中,他得知雄天的会议将在这个酒店顶楼举行。
李金玉觉得选择在此处住宿,既能确保充分休息,又能免去次日清晨的匆忙奔波,实为一举两得之举。
当李金玉来到前台开房时,前台的小姐姐一眼便认出了他。
她双手呈上一张房卡,微笑着说道:“金哥,这是您的房卡,房间在6楼,房号是8608。您在这里不需要付费,一切消费都由雄天负担。”
在与前台小姐姐的交谈中,李金玉得知这娄军大酒店竟然也是雄天的诸多产业之一。
李金玉接过房卡,心中涌起一股暖流。他知道,这也是王雄对他的诸多心意之一。
……
第二天早上,李金玉出了顶楼的电梯门,便发现已经有形形色色的男男女女在这里聚集。
这些人大多是年轻人,头发染得五彩斑斓,颈间挂着各式链子,与《古惑仔》中的那些靓仔形象颇为相似,一看就是一些娱乐场所的得力干将。
而女子们则多着职业装,显得干练而利落。李金玉心中猜测,这些应该便是宾馆、酒店等场所的精英管理人员。
正当他打量着四周时,兵子正在会议厅门口焦急地张望着。见到李金玉的瞬间,他脸上露出如释重负的表情,急忙小跑过来,将李金玉拉到一旁。
兵子神情紧张地说道:“金哥,今天下面的中层管理基本上都会来,他们手里都有一定的股份,我初来乍到,可能不能服众。你今天无论如何要撑我啊!”
李金玉看着兵子那恳切的眼神,心中涌起一股豪情。
他拍了拍兵子的肩膀,语气坚定地说:“你是我兄弟,不撑你撑谁?”这简短的话语,如同给兵子注入了一股强大的信心。
听到李金玉的回答,兵子脸上的紧张神色逐渐消散,取而代之的是一抹安心的笑容。他感激地看着李金玉,然后领着李金玉往会议室走去。
会议室内,小福正忙碌地指挥着两位女员工泡茶、发放资料。
见到李金玉的到来,她立刻露出热情洋溢的微笑,热情地打招呼道:“金哥,早上好!”
李金玉微笑着回应,与她互道问候。
兵子在一旁介绍道,如今小福已晋升为董事长秘书兼办公室主任,而那两位泡茶的女员工则是小福的得力助手。火老倌也已经升任为总经理,肩负起了公司更多的责任。
至于兵子自己,他目前暂任副总经理一职。在火老倌不在公司的时候,他还需要代行一部分总经理的职权,肩上的担子可谓不轻。
李金玉听闻这些变化,不禁连连赞叹,他说道:“兵子,你现在真是一步登天啊!”
兵子却谦虚地回应道:“金哥,你别笑话我了。我能有今天,全靠你的面子以及雄哥、火哥的栽培。其实,中层和下层还有很多人反对我的。”
李金玉微笑着看着兵子说道:“兵子,你确实已经上了新的高度,但须知天外有天。你还得继续努力,好好干,才能保持现在的地位甚至更进一步。”
说完,他又勾着兵子的肩膀,轻声说道:“兵子,你现在顶上去,是因为他们没有更合适的人选。你小子得悠着点,别骄傲自满。”
“记得要不断学习,提升自己,这样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买些工商管理之类的书籍看看吧,对你的未来发展会有很大帮助。”
兵子听后连连点头称是,对李金玉的建议表示由衷的感激。
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是人之常情。但也需明白,没有永远的人情,也没有一成不变的赏识和栽培。
因此,李金玉提醒兵子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断学习和进步,才能在未来的道路上行稳行远。
随着外面此起彼伏的“雄哥好”、“火哥好”的招呼声,李金玉知道,雄天的两位大佬——王雄和火老倌到了。两人风风火火地走进会议厅,目光直接锁定在李金玉身上。
一番热情的寒暄过后,三人开始聊起了家常。
火老倌摸了摸脸上新裹的纱布,半开玩笑半抱怨地对李金玉说:“金哥,雄哥真是狠,逼着我去省城把我脸上这块疤给整掉,说这样才不会吓跑省城的合作伙伴和客户。早知道要这样我还不如回去抱媳妇呢!”
火老倌把他脸上的疤痕看得很重,这如同“勋章”,是他为雄天立下汗马功劳的象征,他当然舍不得祛除。
如果在以前,王雄要他祛疤,他可能会拂袖离去。但现在正是王雄手下人才凋零的时候,他不能不讲义气。
王雄听后哈哈大笑,回应道:“得了吧,你见人就说这事,几十岁的人了,你好意思嘛?你老婆都投诉到我老婆那里去了,抱怨你从来不抱。一边去,别耽误我和金哥说话。”
王雄则拉着李金玉的手,开始诉起苦来:“金哥,你过来帮帮我吧,我们家金……瓜瓜真是一刻也舍不得离开我,非得我抱着才能睡觉。我这段时间都快被折腾得不行了。”
李金玉看着王雄确实有些憔悴,但心里明白,这并不是他加入雄天的理由。
他轻轻拍着王雄的手,安慰道:“雄哥,你再坚持坚持,过两年,至少也等我上了大学再说,是吧?”
王雄听闻此言,沉默了片刻,然后重重地点了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