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四章 为什么会去北京(1 / 2)我怜首页

原来,被派过来接自己的司机,女孩口里的林叔,赫然就是上次在公园里跟着女孩儿的保镖之一。

不,不只是保镖。以上次的见闻即女孩叫他林叔来看,这个林叔的身份不是那么简单,应该不是单纯的下属关系,更可能是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

甚至,这个“林叔”应该本来就和她们家关系不错。

哎呀,我居然学着她分析别人。郑怜突然意识到这个问题。

按理来说,郑怜不可能对于一个其实不熟的人卸下全部的心防,即使是面对郑荷,郑怜也是有所保留的。

这不是信任不信任的问题,只是郑怜下意识地给自己留后路。因着这份天性中的谨慎,郑怜很难在短时间内去和别人相处得自然和谐又融洽。

可是,不管是三年前,还是现在。那个女孩子总是能够在不知不觉中,轻易卸下她浑身是刺的防备。

甚至,直到现在,郑怜才反应过来,原来自己在不知不觉中又被卸下了防备。

嘶!倒吸一口好大的冷气,郑怜出神呢喃:“斗气强者竟恐怖如斯。”

郑怜其实也不知道这个到底是什么意思,只是有一段时间郑荷经常讲这句话。这句话还挺好玩,郑怜就记住了,并且刚刚莫名其妙觉得很适合用在这里。

郑怜以为她今天的一切反常只是因为那个女孩。但她忽略了自身的因素。

从前的她,不怎么喜欢笑,那是因为她的生活没有什么值得笑的,她被沉甸甸的看不见的看得见的东西压着,压的她喘不过气来。

而处在郑家那样的环境下,她也只能竖起自己身上的刺来保护自己。可如今郑怜经过周密的计划逃出来了,也不像上次那样身无分文。甚至还联系到了一个厉害的人投靠,那心情肯定是爽的不能再爽了。

虽然这样郑怜另外做的好几个计划就失去价值了,可这才意味着真正的摆脱啊。

离开湖南,离开郑开复最大的势力范围。从此,海阔凭鱼跃,天空任鸟飞。

无论郑怜看起来再怎么老成,但她其实才十九岁。大多数人这个时候还是家里的小宝宝呢。

十九岁,最青春肆意的年纪啊。只能说郑怜现在才像个十九岁的青少年。或者青少女?

郑怜上车后,和林叔打了个招呼。

林叔显然也还记得她,笑着打趣了她一句:

“我还是头一次见到小姐念念不忘一个人这么久呢。”

郑怜莫名地有些羞赫,情绪又有些低沉下来

“其实我那时候准备睡一觉起来再给你们打电话,没想到那天晚上我就被带回去了。”

林叔意识到他无意间勾起了郑怜不好的回忆,便再度开口“嗨呀,你还当小姐真以为你放了她鸽子啊。小姐想查什么能查不到吗?”

“那……”

“你别看小姐嘻嘻哈哈的,其实要面子得紧,她觉得你明明有她的电话号码也不打给她求救,如果她主动出现带你走显得她很掉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