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祯十四年,洛阳。
“来人!弄一口大锅,把那豚妖扒了衣服扔锅里煮!再抓几只鹿来,一逮下咯!”
“今个儿,饿要好好犒劳兄弟们,咱一逮来尝尝这福禄宴是个撒滋味儿!!”
一名身着蓝色箭衣,头戴尖顶红樱毡帽的魁梧男子站在福王府前,对门外守着的士卒吩咐道。
男人快步走入府内,只见大堂内捆着一个衣着华丽、膀大腰圆的胖子,正拼命挣扎着,嘴上还在不断讨饶。
“爷爷爷,放了我吧,我什么都可以给你,你要什么都有!”
男人一脚踢在那胖子裆部,瞬间染红了一大片。
“去去去,你这种畜牲,死一万次都不够!”
胖子吃痛地在地上打滚,尿液混着血液一同流出,散发出一股子腥臭味。
男人用手捏住鼻子,转身对随行的侍卫吩咐道:“把这豚妖抬出去,待会饿们尝尝福禄宴是个撒子滋味儿。”
大堂内战战兢兢地站着几个太监,见到眼前这一幕,纷纷低沉着头,大气都不敢喘一下。曾经他们口中那个连皇帝见了都要礼让三分的王爷,如今却被人当成畜牲一般对待。
随行的侍卫找来几根粗长的木棍,将所谓的王爷绑好,一齐抬了出去。
福王府外,早已围满了前来看热闹的百姓,他们欢呼雀跃,高声呐喊。曾经那个欺压百姓、无恶不作,甚至是生吃女娃儿的畜牲,终于要被人宰杀了。
所谓天道好轮回,这个喜欢生吃女娃儿,并以此为乐的畜牲,也终于轮到他被分食了。
从远处传来清脆的马蹄声,围观的百姓见状纷纷让开一条道来。
只见一名身披金甲,头戴兜鍪的男人驾马奔袭而来。
男人身形挺拔,剑眉星目,满是疤痕的脸上杀意游走,让人不敢直视。
来到府前,男人勒马停下,从马上一跃而下,径直走到魁梧男人面前,单跪在地上,抱拳道:“闯王,城内遗留的守军全宰杀干净了。”
名为闯王的男人,便是那揭竿而起的农民起义军闯王——李自成。
李自成欣慰一笑,连忙招呼他起身,“良兄,饿就看好你啊!”
“如此狼将,与饿一同拿下那京城那是早晚滴事啊!”
良站起身来,整理好身上的盔甲,抱拳道:“臣这次来是来告别的。”
李自成愣了愣,本以为他不会再去想那荒谬的事,没曾想他居然还惦记着。
“良兄啊,现在大业为成,身为将军,定要以建功立业为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