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天,
周正明让张三把空间里的鱼拿出两条,来做了吃,
其中一条鱼还挺大,半个身子卡在藤条上,尾巴在外面不停的甩动。
村民们看到周正明在村里,进进出出,这个懒汉混混怎么有活力了??难道是中邪了?
这个年代的人都比较迷信,周正明这种情况变化如此之大,要说没点什么事儿别人都不信。
“昨天我喝醉酒做了一个梦,梦里在另外一个世界过了一辈子……”
凭着三寸不烂之舌,周正明一顿胡扯,又给村民引了几个典故,总算是糊弄了过去。
其实村民也明白,只要正明不打偷鸡摸狗,调戏良家妇女,能好好过日子,就算他是狐狸成精野鬼上身啥的也不要紧,大不了见着绕道的时候躲远点就是了。
“不如把这条鱼,拿到集市上卖了换些粗粮回来吧!”周正明,心里。
毕竟家里现在条件有限,天天吃鱼感觉太浪费。小鱼不值钱也就算了,这条大鱼能卖十多文钱。
十文钱买白米的话只能买一斤多点儿,但买最便宜的那种粗粮的话,能买十五斤,可以维持十来天的基本生活。
反正四条鱼也够吃。他有一个想法,就是用大鱼去换点别的东西。没有钱,说什么梦想都是白瞎。
吃完饭周正明和张三拎着那条大鱼和两个捕猎笼就出了门,他并没有去集市上卖鱼。而是先放了两个笼子,再去集市。
毕竟集市在县城,翻过大山才能到,来回需要一天的时间。
“哟,这不是周家那小子,他啥时候学会抓鱼了?”
“他要是会抓鱼啊,我就能打老虎。就他那熊样的,前两天我家的鸡不见了
拎着鱼还没走多远,就听到了路边大娘大婶的议论。周正明也不顶嘴,只是低着头进了酒坊。
“我就说吧,这样的男人没出息。今天喝了酒,估计回去又要动手了!”
果然一会儿的工夫,周正明拎着一小坛酒走了出来。在乡亲们的咒骂声中,狗改不了吃屎!
这种笼子需要布置在猎物觅食的路线上,才能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烂人记忆里的消息也不是全无用处,比如有一条对周正明就很有帮助。
那就是这个年代的白酒差价很大,便宜的酒兑了大量的水,有一些浑浊的悬浮物,而且度数很低喝起来口感也不好。
稍微好点的酒,价格就要贵上数十倍。若是精酿的话,那就不是一般人能喝起的了。
浑酒十文钱五斤,清酒五十文钱一斤,精酿要一两银子一斤。
眼下周正明要做的事情,就是把浑酒给蒸馏和提纯。去除其中的杂质,并且排出多余的水分。
因为设备有限,他不可能做出五十二度飞天茅台那种优质的白酒。即便是如此,也比当代的酒要好多了。
这个年代的粮食酒,酒精度数只有几度而已。好一些的,能做到十几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