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底,夜,零下四度。
明星沈漫只穿着一身酒红露背及踝长裙,笑着对酒店外围等待多时的粉丝挥手做别。
她在几位助理的簇拥下转身,展露出大片白皙的后背肌肤,晶莹如雪。
直至沈漫坐上车,穿上助理递过来的鸭绒服,将脸蛋都缩进帽子边缘厚厚的白色风毛里,她才满足的叹了一口气。
车里的空调温度开的刚刚好,不一会儿沈漫温暖过来,这才想起什么似的,从口袋里掏出手机。
一条未读消息。
“今晚来我这边吧,我准备了晚餐。”
明明只有短暂的一句话,沈漫却盯着手机看了很久。
助理薄雪见状问道,“姐,今天是不是去西城那边儿?”
沈漫抬头,对她促狭一笑,“你倒是通透。”
薄雪忙对前面开车的人说,“姜善,听到了吗,漫姐要去西城,你前面开到虹光路停下,那里好打车。”
姜善就点一点头。
今天是娱乐圈业界大佬裘自城三十二岁的生日,别说是现下身在盛京的人,就是隔着他十万八千里,也有人挤破了头想求一张这场盛宴的入场券。
各家记者和粉丝不可能放过这个众星云集的机会,得了消息,就早早在寒风凛冽的夜晚占下了好地段。
若是沈漫坐着这辆早就被记者熟识的车去会情人,只怕明天的头条,就非她莫属了。
沈漫裹得严严实实地从出租车上下来,伴着稀疏树影下晦暗的路灯光,拐了一个弯,就到了她此行的目的地。
在公寓门口蹲下,她轻车熟路地从栽着芦荟的花盆底下摸出钥匙,插进锁芯,。
一声“咔哒”得脆响过后,她鼻尖隐隐嗅到食物香气。
一个年轻男人端着一碗汤站在餐桌后面,正准备往上放。
看见沈漫进来,男人露出轻笑。“回来了。”
不是疑问句。
沈漫回他一个轻轻的“嗯”。
也是肯定句。
看来她看见的那道奶油蘑菇汤是最后一道菜了。
这么想着,沈漫已经脱下外套坐下,看清桌上的菜品时,不由得一挑眉,有些微微的惊讶。
男人也在她对面坐下,笑着说,“糖醋小排,红酒番茄焖虾,酒酿圆子,拔丝地瓜,还有奶油蘑菇汤,这些都是你做过的,我学的不好,班门弄斧了。”
沈漫摇摇头,“你肯学,就很好了。”
她说的是实话。
面前这个为她下厨的男人,宋锦宵,是三个月前刚刚出道的新人。
水花一般,尚无名气。就算有一张俊美的脸,放在花妍明媚,遍地姝丽的娱乐圈,没有机遇,就什么都不是。
可若他没有经历三年前的那场变故,恐怕演艺界的这些人等,在他宋大公子眼里,不过都是戏子玩物而已。
当年华容城一带,宋氏就是商界的半边天。
宋氏传承百年,做的生意从房地产到酒店业,无一不是风生水起,甚至有好事者说,宋家人的血液里都流淌着做生意的天分。
不知道是不是好运气被用光了,到了宋锦宵这一代,宋氏竟然渐渐露了颓态。
好在家底是在的,外人看不出什么来,宋家也能一直维持着表面的风光。
一直到宋锦宵十八岁那年,天降横祸,宋老爷子因为偷税漏税锒铛入狱,判了五年。
宋母变卖了所有财产又东拼西凑,才勉强交上罚款。
宋氏自此破产。
监狱外的铁青天空下,宋氏唯一的血脉,曾经的天之骄子,落魄成媒体争相报道的对象,猜测和恶意雪花般纷纷而来,恨不得拿他跌宕起伏的身世编一出狗血大戏。
而宋锦宵作为故事的主人公,却和他的母亲一起神不知鬼不觉的消失了。
沈漫回过神来,面前的人垂首喝汤,右手弯曲的姿势显得根根手指骨节分明。
好看。
她暗赞一句。
不愧是金银堆砌教导出来的家族继承人,尽管辉煌过去,骨子里的礼仪气质仍分毫不差。
正是这种与其他人格格不入的气质,使她在一众年轻男孩里独独看上了宋锦宵。
沈漫吃的很少,外型的优越是她的利器。
宋锦宵待她慢条斯理吃完,就站起来收拾桌子。
沈漫很懒。
她是从来不爱收拾残局的人。
厨房里传来碗碟轻轻碰撞夹杂着水流的声音。
沈漫独自走到窗前,点了一支烟,望着窗外静谧的夜色,有些出神地想着,宋锦宵是什么时候学会做饭的?
他白天要在学校读书,没课的时候去公司上演技课和形体课,时间已经很挤,晚上的时间则全部留给了沈漫。
她有时过来,沉浮在男女之间的欢乐,事后温存时,宋锦宵连头发丝儿都是香的,从来没让沈漫闻到一丁点油烟味。
有人从身后轻拥她,“在想什么?”
沈漫勾着嘴角,“在想你今天,要怎么讨好我。”
后面的人有一瞬的沉默,转而轻轻松开环她的双手,“希望我今天的表现可以让你满意。”
宋锦宵只有在有所求时,才会主动邀她过来。
脚步声渐渐离她远去,不一会卫生间就传来哗哗的水流声。
沈漫垂睫,两片灰色的影像蝴蝶落在眼睑上。
做戏久了,有那么一瞬,她都误以为自己跟宋锦宵真的是爱人。
压抑得喘息声填满了空荡的房间,年轻的身体交缠在一起,像两尾溺死的鱼。
沈漫的眼角通红,渗出一点泪花,宋锦宵低着头看她,温柔地替她吻去那一点咸涩的动情。
长发扫过光裸如玉的肩,沈漫倚在床头。
月色寒冽,像一层奶白薄纱落在宋锦宵身上,越发映衬地他皮肤洁白,欺霜赛雪。
“你想要什么?”沈漫摇晃酒杯,看了一眼站在卧室窗前的人。
“新剧播出已经三个月了,男主和女主大爆,我却没有什么水花。”
“那部剧我看了,本来你的戏份就不算多,播出后又剪辑了不少为你饰演的角色加好感的片段,再加上你们公司现在主捧蒋云山……”沈漫意有所指的停顿一下,“他可是你老板的亲侄子。”
言下之意,你宋锦宵想跟蒋云山斗,没有胜算。
宋锦宵很聪明。他说,“我不喜欢炒冷饭,既然那部剧对我来说没有用,不如找新的曝光机会。”
言毕,他转过身,目光静静地看着沈漫。
坚定,不容拒绝。
导演与明星,富豪与明星的组合已经不够稀奇,明星前辈“带”后辈,也不失为一种互利手段。
之所以说互利……
表面上花团锦簇一派繁荣的娱乐圈,是最不能拿真心换真心的地方。
她曾以此身犯险,去冲撞这世上最险恶的人心,踏过脚底烂泥,最终沦为组成泥潭万千肮脏污秽的一员。
好在,她还是有几分良心的,比如,她与宋锦宵是你情我愿。
三年前,沈漫21岁,凭借参演名导段青函的封山作品,《花魁名媛》一炮而红。
她一夜成名,电影首映票房3亿,总票房直飙20亿。
那段时间,沈漫红了,她的微博粉丝数量狂飙,综艺节目,粉丝见面会,广告代言,杂志拍摄,各种大小采访,接踵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