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4章 写名字(1 / 2)小小农女把家当,兜里有粮心不慌首页

到了与周公约会的时辰了,本来应该进入梦乡的叶晚晚,却活生生被热醒了。

向来睡的规规矩矩,不肯越线一步的林旭桉,此时竟然像只八爪鱼一样缠着她,属实让她有些呼吸不过来了。

尤其是还有只咸猪手,竟然放在她的小白兔上,有一下没一下的捏着,真是羞死人了。

忍住,他是酒鬼!忍住,他是酒鬼!忍住,他是酒鬼!神他妈忍忍忍,受不了了。

“林旭桉,你知不知道你在干什么?”叶晚晚把大猪蹄子拿开后,直接侧起身来,揪着林旭桉的耳朵,狠狠地说道。

亏她暴怒之下,还能考虑到破旧房子的隔音问题呢,可恶的林旭桉,真是长本事了。

“别闹,媳妇。”谁知林旭桉眼皮子都不带睁开的,一下子就把叶晚晚搂了回去,依旧是睡的香喷喷的。

数次挣扎未果的叶晚晚,只能默默给自己洗脑,暗自思考着明天要怎么收拾这醉鬼。

不过夜越来越深,在林旭桉平稳的呼吸声中,本就打瞌睡的叶晚晚,也是慢慢睡了过去。

比闹钟还称职的是什么?是鸡打鸣的声音,自以为率先睁开双眼的叶晚晚,侧身躺着,不怀好意地看着还闭着双眼的林旭桉。

她倒要看看,林旭桉是哪种酒鬼!是直接喝断片全忘了的那种,还是清醒地记得做过的所有蠢事的那一种!

早已醒过来,裹在被子里的林旭桉,完全不想面对醉后的记忆,最终还是耐不住叶晚晚的死亡注视,缓缓睁开了眼,“早上好啊,晚晚。”

“林旭桉,你还记不记得你昨天都干了什么?”叶晚晚略显熟练地揪着林旭桉的耳朵,眸子微垂,似笑非笑。

“晚晚,我不想骗你。”

“我保证,我以后再也不喝酒了。”

世界上最痛苦的就是,清楚地记得自己发过的疯,现在的林旭桉就是这样。

想起昨天晚上干的蠢事,他恨不得装忘记,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也恨不得回到过去说一声——别喝了,废物。

“呵呵,我还准备帮你回忆一下呢。林旭桉,你是不是脑子不好啊?喝不了还要喝。”眼前是一张放大的俊脸,叶晚晚面色不改,嗔怪道。

“是我不好,我不知道我那么不能喝。”

“媳妇,我以后都不喝了,再喝酒,我就娶不到媳妇。”林旭桉赶忙保证道,酒啊,真是害他不浅啊!

就在两人腻歪的时候,叶家厨房里,方氏正看着拎回来的叶安生,不肯让他从眼皮子底下溜走。

“娘,为什么姐姐还不起床?太阳都晒屁股了。”叶安生百无聊赖地逗弄着木桶里的小鱼,还时不时丢片菜叶子下去。

方氏麻利地把面和好,一本正经地说道,“他们两昨天出去谈生意,累了要多睡会?你上次去镇上,回来是不是一样?”

“哦,那我晚上给姐姐端热水泡脚。”叶安生想起上次的场景,决定有样学样。

林旭桉一掀开被子,裸露在外的肌肤,猝不及防就与冷空气来了个亲密接触,不由打了个寒颤,“媳妇,帮我拿个衣服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