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洵推开破旧的木板门,一股刺鼻的酒味扑面袭来。
“爹,你怎么又喝酒了。”郑洵满是无奈的抱怨道,自从他们一家被流放到西凉城,曾经的刑部郑尚书就完全变了个模样,从一个饱读诗书的儒学门生变成现在穷困落魄的酒鬼。
”要你管老子,去找你娘要钱,老子要喝酒。”洵父大骂一声,翻身坐了起来,瞧他穿了一身粗布麻衣,蓬头垢面,那模样简直和外面的乞丐一般无二。
“爹,外面有个人找你。”
“是不是东街卖酒的老李头,你去跟他说,老子现在没钱,叫他有多远滚多远。”
郑洵满是无奈的看了门外的沈之义一眼,后者只是叹了一声,随即迈进了房门,辑手道:“郑尚书,多年不见,不知您还记得我了吗?”
闻言,洵父抬头看了沈之义一眼,喃喃道:“你还是来了啊。”
沈之义点了点头,刚想说什么,忽闻一声大笑。
“哈哈哈,真是好多年不见了,沈老弟,今日咱兄弟两个定要喝个痛快。洵儿,快去把你娘叫回来,顺便买些好酒好菜,今天我要和你的沈叔叔一醉方休。”洵父一改落魄模样,意气风发的笑道。
郑洵面露难色,道:“爹,娘还在上工,若是现在叫回来,那今天的工钱就····”
“啰嗦什么?叫你去你就去,就说你沈叔叔来了,一定要你娘回来。”
闻言,郑洵只好悻悻的离开家门,朝西街的布庄行去。
自从郑洵一家被流放到西凉,家里的开支用度全靠洵母在布庄缝补衣裳赚来的。只是那布庄的掌柜及其吝啬,明知郑洵一家的情况,便将工期延长到一天六个时辰,少一刻钟都要克扣一天的工钱。
不多时,郑洵已来到布庄外,扒在门口向里面喊道:“娘,爹让我来叫你回家。”
此时洵母正在缝补一件羊皮袄,听见喊话,头也不抬的应道:“回什么家,没看到娘正忙着呢吗?”
“是爹的一个朋友来咱家了,好像是从京城里来的。”
“京城里来的?是谁啊?”
“沈之义。”
闻言,洵母蓦地怔住了,连针刺进了手指里都没有发觉。
一滴血滴落在羊皮袄上,在一团纯白色的皮毛中显得格外扎眼。
“嘿!你是怎么做活计的,将客人的皮袄都弄脏了。”见状,掌柜的顿时叫嚷起来。
郑洵连忙冲进布庄里,蹲在母亲身旁,握着母亲满是针眼的手,心中五味杂陈。
“娘没事,洵儿,我们回家吧。”洵母随意将羊皮袄丢在一旁,对掌柜的指责也是置若罔闻。
“还没到下工的时辰,你要是敢走,这月个的工钱就别想要了。”掌柜的一脸得意的要挟道。
洵母站直了身躯,仿佛又变回了曾经的尚书夫人,用威严的语气道:“不要了,洵儿,我们走。”
说完,母子二人离开了布庄。
一路上,郑洵紧紧的跟在娘亲身边,他发现今日的娘亲似乎有些不一样,难道是因为那个叫沈之义的人吗?
“娘,今天来的那个沈之义到底是谁啊?也是在京城里当官的吗?”
闻言,洵母却反问道:“你爹他怎么说的?”
“爹也没说,只是让我来叫你回家,对了,爹还说要买些好酒好菜招待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