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23章:鼠爷,饶命(1 / 2)喜欢她有什么用,最后不还是舔吗首页

学习是个无聊的过程,李布帆学了又学,很累,凭借着他天才般的头脑,一样类型的题,过目不忘,甚至能举一反三。

就是他有个坏习惯,思考问题的时候不是在咬笔,就是在咬手的路上。

这个破习惯,从小就有,被他妈,看见一次,骂他一次,还是改不掉。

咬的一个手,显得秃悠悠的,完完全全是没毛的光头司令,旁边咬的坑坑洼洼的,真是毛病。

还有那根破笔,咬的跟狗啃的似的,他还抱着这支笔,说是上天所赐。

一个大男人,用一根粉红的笔,上面镶嵌着樱花,美艳艳的。

他天天还爱不释手,绝不外借,即使它粉身碎骨,李布帆也会拿着胶带,缠着一圈又一圈。

其实归根结底,这支笔,就是买笔芯送的,四种颜色随机选,他偏偏选个粉的,他还决却的说:“模样越怪,蒙的越快。”这是真有理解,喷不了。

就这样,他给他命名为:“战神粉”

使了两年,笔带着一条丧门犬,杀五关,斩六将,虽然错的多,但是写的快。

李布帆很是称赞。

李布帆上午不睡觉,因为他这个大聪明,语文课已经睡够了,他翻看着别人买的教材书,一页一页的看,看到眼睛发涩,就背靠着墙,趁着一丝阳光,休息片刻,然后继续投入战斗。

嘴中念念有词的,巧记生物知识点,果然记的快,记的准,两个小时已经复习了六十多页了。

看来突破天人境,指日可待,他单手立掌,学着小说里的姿势,感觉武力大涨。

感觉记的差不多了,就睡觉,在他眼里,睡觉,是巩固记忆的重上之重。

他睡觉的时候,虽然嘴角挂的是口水,但脑子里流淌的是知识。

一觉睡醒,天人合一,脑海里挥舞的知识,绚烂夺目,快闪瞎了李布帆的狗眼。

李布帆的脑容量快濒临崩溃了,小说看多了,容易串题,什么天人合一,秒沧海一粟。

终于到了考试的时候,李布帆直接干傻逼了,什么垃圾诗词填空,李布帆转了一圈又360℃,不好使,根本都想不出自己背过的诗词歌赋,他又不是什么文学大师,他撑死也就偶尔看看苍老师,实战教学。

书到用时方恨少,李布帆也少呀,实战也没学会,语文也不好使,“6分就6分吧,就当喂狗了,下次再将他收入囊中。”李布帆一言一语的糊弄自己,给自己点心里安慰。

(该写作文了,一眼明了,又是写什么大道理,比我写的小说都无趣,也不知道是怎么想的。)

李布帆不会转笔,但还想装B,笔掉地上两三次了,他捡了两三次,巡查的都以为他小子,整什么摩斯密码。

就盯着他,满不在意的围着他转,想作文吧,再转笔也不是个事。

那就叫“巨人的矮子。”

李布帆想了想,“有点合理,但有点矛盾,就这吧,构思吧。”

身为构思天才,他以神精的魔思,刻画着他笔下,平平无为的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