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瓶梅里有段故事,讲的是武松因在清河县的景阳冈上打死了一只老虎,名声大振,被县官抬举,做了清河县的捕头。在街上偶遇大哥武大,受武大相邀,一同回了武大的家。
潘金莲见武松“身材凛凛,相貌堂堂”,心生爱慕,不仅好吃好喝好招待了一番,还竭力要武松搬回家里来住。
武松盛情难却,当日“来到县前客店内,收拾行李铺盖,交士兵挑了,引到哥家。”
结果,武松在武大家里只住了一个多月,便一气之下搬走了。
这期间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儿?让武松弃兄嫂而去?下面我们仔细分析一下。
我们先看武松搬到武大家的第一日,书中是这样描写的:“那妇人见了,强如拾得金宝一般欢喜,旋打扫一间房与武松安顿停当。武松吩咐士兵回去,当晚就在哥家歇宿。”
作者写武松搬到武大家里第一天的情景时,没有提说武大,重点只写了嫂嫂潘金莲的表现。
这里先用了一个比喻,说潘金莲看到武松搬到家里来住,“强如拾得金宝一般欢喜”。
武大和潘金莲一直都过着穷日子,连他们的住房,都是潘金莲卖了她的首饰,才租下的;正常情况下,他们最大的心愿便是能够拾得金宝,借以改善拮据的生活状态。
可是,潘金莲见武松能搬到家里来住,其高兴的程度却“强如拾得金宝”。
作者的这一比喻,真可谓是一语双关的揭出了潘金莲真实的心态。
一方面,向我们指出,潘金莲想让武松来家里住的急盼之情;另一方面,向我们揭示出,在潘金莲的心目中,能找到一个好男人要远比拾得金宝重要的多,也急迫的多!也就是说,当把“财、色”摆在潘金莲面前让她选的时候,潘金莲会毫不犹豫的舍“财”取“色”。